温企联手同行应对“337调查” 赢了全球电池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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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0日 09:53:5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历时近三年的中国电池应诉美国“337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昨日,温州应诉企业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透露,美国劲量公司状告中国电池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在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的上诉再次失败。这意味着中国电池成功突破最后一道贸易壁垒,为进入美国市场扫清了障碍。
“中国企业在无汞碱性电池方面拥有自己的独立知识产权是胜诉的关键。”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庆平表示。2003年4月,全球最大的原电池生产商——美国劲量控股公司,分别对包括中国7家企业在内的24家美国境外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要求ITC展开调查,并请求ITC签发排除令,禁止这些企业生产的无汞碱锰电池进入美国市场。温州三金电池公司也涉案其中,涉案金额30万美元。
“虽然我们对美国的出口量并不大,劲量的诉讼名单上也没有我们公司,但唇亡齿寒,我们决定和国内电池企业联手反击。”黄庆平说,“337调查”主要是涉及专利类的纠纷,但其后果并不像国内企业熟知的那种迫使交纳专利费的案件那么简单,而是有可能影响到所有被告企业产品对美的出口和销售,甚至还会牵连到该国所有同类企业。在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统一安排下,南孚电池等18家电池企业一起组成了应诉联盟。
这次美国劲量公司起诉中国电池企业侵权一案,可谓一波三折。2004年6月2日,ITC行政法官作出初裁,裁定中国应诉企业侵犯了美国公司申请的专利,并对中国对美出口的电池实施普遍排除令。同年10月4日,ITC做出终裁,撤销劲量提出的中国企业侵权指控,我国电池可以正常对美出口。
但是,劲量公司又于10月7日就该终裁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判决:劲量公司对ITC的起诉失败。这意味着ITC在2004年10月4日做出的判决有效。
“337调查”已经成为国内企业包括温州企业进军美国市场的“拦路虎”。有关专家建议,要迈过“337”这道坎,企业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才能突破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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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337调查
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而修正的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也包括侵犯著作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利的行为,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普通法商标权及其他商业侵权行为),并且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止和垄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进行调查。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尤成勇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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