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幼树补贴家用 糊涂男子被判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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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1日 15:05: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记者从武义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盗伐林木罪,家住武义县泉溪镇阳丰村毛头山里自然村的朱金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57岁的朱金荣因没有文化、没有特长,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有一天,听说市场上阔叶幼树十分畅销,一直生活在林区旁的朱金荣想何不趁机砍伐,以贴家用。于是朱金荣从2005年4月14日开始,每天到武义县白洋街道万石院村的“黄坑马腰”山上盗伐阔叶幼树,并拿到市场上卖。
2005年4月21日,经群众举报,武义县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山上将正在砍伐阔叶幼树的朱金荣抓获。经武义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场鉴定,朱金荣共盗伐阔叶幼树403株。案发后,朱金荣主动赔偿万石院村损失款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金荣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舒清海 胡灵敏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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