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创新才能有发展
“不会办案的检察长不称职,不懂得理论研究创新的检察长不高明。”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斯建民这样要求自己和同事们:“认真梳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并认真思考,探索一条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办案方式,力求更完美。”
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就是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的一项实践创新。一年上千份案件如何科学分流?如何方便公众办事?在这一系列思索之后,管理中心在2005年9月正式成立。
“流水化作业。”这是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王胜明对检察事务管理中心的评价,“它的存在让各个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监督管理更加有效”。
“所有案件均由管理中心受理、分流和移交;公安、法院以及检察院内部各环节由管理中心衔接;管理中心通过对办案程序的参与,使办案期限、办案动态、效率和质量尽在掌握之中。”
由于管理中心包办了案件办理中的告知、换押、填写法律文书等繁琐的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使得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能更加集中精力办案,甚至逐渐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的办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