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日杭州讯 (通讯员 严文渊 张兴平)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结果揭晓,我省法官孙富国喜获“银法槌奖”,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孙富国是余姚法院泗门法庭庭长。1999年担任庭长以来,孙富国狠抓审判管理,先后推出了8项规章制度,使立案、审理、执行各个审判环节都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他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对全庭审判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实施审判流程管理,使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由原来的24天左右降到了18天。他把司法为民贯穿到法庭工作的点点滴滴,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承诺“三送”,即送出门、送上车、送到家,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承诺“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方便了群众诉讼,一位新疆的当事人不远千里寄来了锦旗。
他把法庭当作自己的家,2002年新法庭开建,他坚持在工地上监督施工,好几次因为劳累过度而晕倒,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硬件设施全国一流的泗门法庭新大楼凝聚着他的心血。2005年,他所带领的泗门法庭被评为全省首批“模范五好法庭”,他本人也连续多年被评为余姚市优秀党员、宁波市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等,获得过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