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200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
一、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各项要求
1.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
内容与要求: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
2.做好“十一五”发展起步开局的各项工作
内容与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抓好“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与之配套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展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工作。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
二、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推动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1.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着力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
2.优化城乡规划布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内容与要求: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完善产业带和城市群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研究提出进一步优化全省城市、城镇、村庄布局的意见和措施,以此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提升我省城市化的发展水平。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
3.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设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内容与要求:继续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制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召开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增强以自主创新为重点的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快现代农民素质建设;深入实施“百亿帮扶致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和下山脱贫等工程,着力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产业;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抓好乡镇科技特派员和驻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落实。
责任人:周国富、茅临生
协调人:王良仟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
4.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内容与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业信息化,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人畜共患的疫病防控;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扩大农业保险的路子,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责任人:周国富、茅临生
协调人:王良仟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粮食局、省人事厅、省质量技监局、浙江保监局
5.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杭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杭州实际,继续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打响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天堂硅谷“四张名片”,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责任人:王国平
协调人:顾树森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6.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体制、土地征用制度、粮食等各项改革
内容与要求:全面推行以乡镇机构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土地征用制度等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深化粮食改革,确保粮食安全;加快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体制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粮食局、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司法厅、省金融办、浙江银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