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内容与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组织实施文化阵地工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出台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政策,召开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年送8万场电影、1万场演出、200万册图书到农村。
责任人:陈敏尔、盛昌黎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出版局、省体育局
4.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教育、卫生、体育强省建设的各项部署和措施
内容与要求:以农村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为重点,巩固提高普及十五年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四项工程”的各项任务,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做好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和对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免补的各项工作;抓好高教园区建设,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和“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计划,启动建设软件技术、生命科学、电子通信、现代物流等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研究制定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政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施卫生强省“六大工程”;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艾滋病、霍乱、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努力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小康健身工程”,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开展百万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注重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薄弱地区基层基础工作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责任人:盛昌黎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
五、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十个方面实事
内容与要求: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领域的为民实事。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职能单位参与
2.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内容与要求: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基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抓好平安乡镇(街道)创建,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王辉忠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
3.落实信访责任制
内容与要求: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处理上访问题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李强
协调人:徐令义
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4.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内容与要求:围绕省委确定的“十一五”奋斗目标,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广泛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人:马以芝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军区
5.着力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
内容与要求:积极促进就业,实施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大规模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继续扩大覆盖面,制定实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社会保险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节,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加强收入分配监管;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积极推行分层分类救助,继续强化养老、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广泛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实行依法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重点抓好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六、以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1.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内容与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领域,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纠风治理工作,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促勤的体制和机制。
责任人:周国富
协调人:童健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