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医生不识“耳聋性药物”
村里的卫生室十分简陋,就开在唐某自己的家里,已经有20多个年头了。村民们要是有个感冒发烧的,就来找“唐医生”。
卫生室看病不用病历卡,也没有发票,还好当时留下了一张处方。汪婷一看,顿时惊呆了:“80mg妥布霉素1支,40mg/次Bid”。原来,唐某给小佳宜打的正是常用耳毒性药物——妥布霉素。而早在1999年,卫生部就明文规定:“妥布霉素为常用耳毒性药物,6周岁以下儿童禁用。”
令汪婷更为气愤的是,本来按一般常规是:孩子体重10公斤用量是20毫克一天一次,而村卫生室给小佳宜用的计量是:40毫克一天两次,使用了4倍的剂量。她泪如雨下,如此用药,孩子能不耳聋吗?
“我们都是一个村的,你居然还要告自己人?”令汪婷一家难堪的是,由于卫生室是村集体所有,为女儿打这样一场官司,阻力重重。
2005年4月,汪婷夫妻拿着准备齐全的相关资料向宁波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索赔人工耳蜗植入、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140多万元。当年6月第一次开庭,法院调解未果。唐某提出,要看到佳宜的医疗鉴定。
经法定部门鉴定:佳宜的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并建议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听力康复训练。同年8月,该案在法院第二次开庭,结果对方以无人工耳蜗植入报价等为由,终未达成赔偿协议,法院无法宣判。
不惜辞职来杭照顾女儿
一方面为索赔案操心,另一方面女儿的康复却一刻也不能耽搁。毕竟,聋儿康复,越早越好。
汪婷说,她不想让自己遗憾一辈子。由于佳宜已经是极重度耳聋,医生建议采用电子耳蜗植入的方法对孩子的听力进行矫治。但电子耳蜗价值20多万元,对这个小家庭来说根本无力承受。无奈之下,汪婷花了2.5万元给女儿配了副助听器。可效果并不明显,汪婷和丈夫寝食不安。
抱着不惜一切都要让女儿开口说话的信念,汪婷一狠心,辞职来到了杭州。在省聋儿康复中心附近,她花550元租了一间房子,全心照顾女儿。每到周末,她和丈夫杭州宁波两地跑,汪婷说不想让女儿这么小就过着“单亲”生活。
聋儿家长要有维权意识
今年1月,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奉化某村卫生室赔偿佳宜医疗费、检查费等共计80.145199万元。由于被告方一直不肯合作,能否拿到赔偿款,对佳宜一家来说,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能为女儿讨回公道,做妈妈的已经很安慰了。”汪婷告诉记者,在康复中心她遇到不少从外地来杭打工的家长,其实很多孩子患的也是药毒性耳聋,却很少有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孩子的权利。
省聋儿康复中心副主任王飞说,目前这一类药物致聋的案件,由于幼儿致聋和发现耳聋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的是几个月,有的甚至几年,因此受害人家长在收集原始材料时困难重重。相对而言,佳宜还是幸运的,因为汪婷本是医务人员,发现较早,而且保留了原始处方,成为此案胜诉的关键。
王飞说,能够佩戴上价值几千甚至几万元的助听器,或者接受数十万元的人工耳蜗植入,及早得到治疗和康复训练的聋儿无疑是幸运的,但这仅仅是聋儿回归社会微小的第一步。
王飞提醒,在早疗课程中,家长对聋儿能否康复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为爸爸妈妈是年幼孩子最常在一起的人,这让他们能在日常的互动中,为孩子创造倾听与语言输入的机会。而且,家长对孩子的关爱是他人不能及的,在孩子的成长中,他们仍将持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家长如何教育、滋养、引导、支持听障儿,对孩子的未来发展将有显著的影响。 (文中主人公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