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不如生得好”、“书读得好,不如唱得好;唱得好,不如脸蛋好”……
这些目前在一些大中专学校女学生中流传的说法,被形象地称为“选美后遗症”。今天正值“三八”妇女节,说起这一话题,我省几位全国政协女委员指出:“形形色色的各种‘选美’活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人们足够的警惕。”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副市长陈重华等把这些负面影响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误导女性的价值取向。选美活动所带来的巨额奖金和较高的“知名度”,使她们步入误区,重外表美,轻内在美。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些“选美”活动正在使女性趋于商品化。
其二、影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大中学生往往是“选美”大赛的主力军,在一些大中学生的心目中,关注的不再是学业和人品,而是电视屏幕前的外在形象和临场的讨巧卖乖。
其三、影响广大女性的正常就业。近年来,许多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时,对女性的年龄、身高、外貌等外在因素提出了过分的要求,“重貌轻才”的观念渐成风气,女性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尊重和保护。
其四、对男性不良心态的形成推波助澜。“选美”的泛滥,尤其是带有很强商业目的的“选美”,往往使部分男性对女性美的欣赏不再纯净,从而诱发不良的心态和行为,甚至会助长婚外情、“包二奶”等不良风气。
为此,女委员们提出了健康“选美”的理念。全国政协委员、省作协名誉主席叶文玲认为,“选美”就要讲究层次,要有健康的审美取向,要看外在美,更要注重内在美。
在这次全国“两会”上,陈重华委员还专门就“如何倡导健康审美情趣、防止‘选美’产生误导”提交了提案。她说,举办“选美”活动应正确定位,不能流于低俗。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选美”活动的规范和管理,规范举办者的资质;应严格审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避免过度的商业化;依法查处暗箱操作、钱色交易以及借“选美”之名搞欺诈等不法行为;控制“选美”参与者的年龄,防止选美低龄化,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开展“选美”活动。
女委员们一致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举办一些健康、高雅的“选美”活动,给生活增添更多美的色彩和情趣,是无可厚非的。但全社会都有责任从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积极督促、引导“选美”活动走在健康、积极的轨道,赋予“美”更健康更积极的涵义。
(浙江日报北京3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