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货车挂外省牌照占16%
●每年税费流失超过7亿元
●有意将新车直接落户外省的货运企业占95%
●问题由来已久为何到今日才“重拳出击”
位于绍兴的中国轻纺城物流中心,年货运量达105万吨,每天出入的货车达500多辆,但让人奇怪的是,这些货车85%以上都挂着外省牌照。同样,在温州、台州、金华等地的大型市场和货物集运中心,外省牌照的货车也成为出入市场的主角。根据浙江交通运管部门2004年市场调查显示,全省13家比较有代表性的货运市场中,78%的货物由外省籍车辆运输。
是真有这么多外省货车到浙江来跑生意,还是另有隐情?
在昨天由省交通厅等五部门联合召开的浙江省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一语道破其中“天机”:“这些其实都是浙江车,它们通过转籍到其他省份,然后长期在浙江驻点经营,靠逃缴、少缴税费等不规范方式恶性竞争,严重冲击本省货运市场秩序。”
货运量不断增长货车量却出现负增长
“货车外挂”指的是本地购置的货车在外省上牌,又长期在本地营运。
据省交通部门说,我省道路货运车辆转籍外省挂牌,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温州地区,90年代末开始向全省蔓延,近年来发展趋势越来越快。
据统计,到2005年底,浙江全省外挂车辆为4万余辆,20余万吨位。到目前,外挂车辆在全省营运货运车辆和总吨位数中占比超过16%和22%,浙江因此年损失的税费超过7亿元。
在经济增长较快的温州、台州地区,尽管近年来货物运输量快速递增,但是营运货车数量甚至出现了连年负增长的情况。
更令人担忧的是,据交通部门调查发现,目前全省95%以上的货运企业有将新增车辆直接落户外省的意向。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省大量货车转籍外挂?
10吨车开一年挂外省牌照少缴3万元
“货车外挂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驱使。”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赵詹奇这样解释。由于浙江与他省在货车税费缴纳标准、车辆上牌管理严格程度上存在巨大差异,使得我省货车纷纷“倒戈”。
首先是税费征收。外省一些地方对来当地注册的外地货车,实行不规范的打折“优惠”,以打七八折的居多,更有五折以下,对有一定数量车辆的货运企业还将实行年度打折。这使得我省的货运车辆与挂到外省的车辆之间出现了较大的规费成本差异。如内蒙古对新增车辆三年内养路费减半收取,一个吨位每年相差1500元,一辆10吨货车仅养路费一项每年相差1.5万元。在税率方面也有差异,以我省和江西上饶单车税率为例,一辆5吨车辆外挂上饶将比我省少缴营业定额税3000元左右,10吨位车辆比我省少缴8000元左右。
如此一来,个别省份的个别地区对外挂当地的车辆税费征收仅为我省的20%,以一辆10吨载重的浙江车为例,外挂他省后,一年可少缴税费3万元左右。而一辆核载25吨的集装箱车辆,在养路费和公建金负担方面“最多可能相差57705元/年”。
浙江上不了的牌到外省轻松能上
此外,在货运车辆上牌管理方面,我省也更加严格。
一方面是我省对未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目录的车辆不予上牌,如一些农用车、改装车、大吨小标车等,但这些车辆转移到一些地区后,便可在当地管理部门办理牌证。
另一方面是车辆技术维护上,我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货运车辆必须实行定期维护,但大多外挂车辆没有执行这一规定,更有甚者,一些外挂地区派人上门直接为外挂货车提供简单的“盖章”服务。
还有就是在逃避交通违法处罚方面,外省车辆在本省处罚相对较麻烦,而本省牌照的车辆很难逃避处罚。
外省还在我省境内设代办点,并实行“一条龙服务”,为车辆的外挂提供了便利。
货车叛逃外省可能带来的后果
浙江会出现无大货车可调的局面吗?
交通部门说,浙江的货运车辆大量转籍外挂,留下的危害主要有五个方面。其中,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货车外挂已经影响到了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运输保障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作。
赵詹奇解释说,我省比较容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又处在海防前沿,应急运输保障体系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大量车辆的外挂,尤其是一些大吨位车辆的纷纷外挂,使符合战备和抗台抢险应急需要的本省大吨位车辆日益紧缺,如果任其发展,不排除今后会出现“一车难调”的局面。
“在近两年的抗台抢险斗争中,温州、台州等个别地区在调派货运车辆应急抗台时,已经出现了本地货车调不到,外地货车调不了的尴尬局面,尽管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影响,但显露出来的苗头还是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此外,“宁波、金华、杭州、温州四个战备团的后备运力也受到了严重冲击,一旦发生需要征集民用运力的情况,运力不足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破坏秩序和税费流失
“货车外挂,从小了说只是一个个体,但如果放在整个社会环境中说,影响就是多方面的。”省交通运管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由于外挂车辆的经营成本大大低于我省车辆,一些外挂车辆的税费支出不到我省的三分之一,造成了低价、恶性、低层次的不公平竞争,破坏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使优质的个性化物流服务受到冲击,严重影响到我省道路货运行业乃至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后劲。
货车外挂还造成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据调查,2005年底全省外挂车辆为4万余辆,20余万吨位,仅公路规费年流失6亿多元,加上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则年流失税费超过7亿元。
交通隐患和运力低下
外地货车大量入省,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一方面外挂车辆没有按交通部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公安部规定的安全性能检测也仅由外挂地区派人上门“盖章”服务,使许多车辆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无法使车辆保持完好的技术状况。
另外外省货车如果在我省交通违法被拍摄,也很难受到处罚,安全监管不容易到位。加上部分没上国家发改委车辆目录的农用车、改装车、大吨小标车等货运车辆在外省上牌后回浙江营运,造成了事故隐患,直接影响到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
货车外挂还影响了我省货运运力结构的调整。目前我省外挂车辆的平均吨位达到了5.3吨,比全省货运车辆的平均吨位高出1.7个吨位。货运车辆向重型化、厢式化、专用化方向发展,是实现道路货运业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要途径。而大批大吨位货运车辆外挂,直接影响了我省运力结构重型化的发展进程,同时,由于外挂车辆不规范的低成本经营,使本来具备成本优势的节能、环保型厢式车辆、专用车辆陷入了被动的竞争环境,影响到我省货运业的运力结构升级,阻碍了浙江货运增长方式的转变。
新条例提供法律依据
如前文所述,据省交通部门介绍,我省道路货运车辆转籍外省挂牌的情况,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出现了,为何时至今日才来旧事重提?
答案要追溯到今年年初。今年1月1日,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率先在全国提出了“驻点经营”的概念。“驻点经营”指外省籍的营运车辆,其货物运输连续两次以上起讫地都在本省境内,或者起讫地一端为本省境内,另一端为车籍地省份以外。而在此之前,据了解,我国现行法律条文中,对货车外挂的这种情况,并无明文规定,这使得执法部门在查处这些行为时,有心无力。
按照新《条例》规定,“驻点经营”应在浙江省缴纳规费。浙江省运管局政策法规处人士承认,这项规定的矛头就是指向在外省上牌又长期在本地经营的货运车辆。《条例》同时规定,对外省籍的营运车辆在本省驻点营运,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缴纳规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有了法律条文的保证,有关部门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就显得底气十足。从今年3月15日开始,浙江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将联合打击货车外挂行为,消除货车外挂带来的种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