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沿海航运企业及船舶抓紧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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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4日 21:37: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3月14日讯 (通讯员 沈鹏 记者 周娜)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海事局获悉,根据交通部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将对500总吨及以上沿海跨省航行的散货船和其他货船生效。海事部门将从当日起,对公司及其营运船舶进行严格检查。该规则的实施,将成为我省海事提升航运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之举。
据了解,我省目前多数航运企业存在规模小、单船公司大量存在、挂靠公司“代而不管”等现象较为普遍,由此也加大了船舶管理的难度,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势在必行。我省将对202家公司、684艘船舶强制实施这一规则。浙江沿海实施该条例涉及的航运企业和船舶将为全国最多。
浙江海事局工作人员提醒,随着《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生效,船舶应在2007年7月1日前,取得“安全管理证书”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其营运公司应在2007年7月1日前,取得“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并将“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的副本配备到船。如没有取得相应的证书,公司将被取消船舶安全管理资格,船舶将被停航。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沈鹏 周娜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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