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北京中北商标专利事务所向欧盟市场协调局递交了关于对商标申请号为004631305和004631966的第三方面意见书。这两个商标即“Not made in china”文字商标和图章形式LOGO商标。而在毕律师递交意见书的同时,民间出现了“非欧盟制造”的商标申请。
北京中北商标专利事务所(原北京市商标专利事务所)的毕德启律师告诉记者,这两个商标一个是在2月20日公告,LOGO商标则是在3月6日才正式公告,从公告之日起,有3个月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期。3月13日,毕律师向欧盟委员驻华代表团递交了反对“Notmade in china”的中国公民及企业万人签名附件,表达中国公民对这一商标的强烈反对意见。毕律师介绍,该附件随后也递交给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并抄送给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但是目前没得到来自任何一方的反馈意见。
对于“Notmade in china”商标是否能通过欧盟审批,毕律师介绍说,根据他的理解,这一商标申请至少违反了欧盟现行商标法中的4条条例,并且太不和谐,现在又有第三方面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所以他认为欧盟会考虑这些因素,不会批准这一系列3个商标。但是,他也表示,这只是他的分析和猜测,决定权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手中,所以,最终的结果只能说是个未知数。他同时表示,包括他在西班牙找的代理律师行在内,很多欧洲人士也对他的独立第三方行为表示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