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民警在检查一辆车号为豫J156**号危险品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陈某持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通行证的颜色、盖章处都有可疑之处,经过鉴别认定,该证为伪造假冒通行证。高速交警立即将该车驾驶人送往余杭南苑派出所实行拘留。
记者了解到,近期沪杭甬高速公路查获不少伪造假冒危险品通行证,特别是余杭、萧山收费口,一个月内就已查获了5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此类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危险品车由于其转载物品的特殊性,危险性比较大。但不少驾驶人图个省力、方便,宁愿花个百余元购买假冒通行证,上了高速又胆战心惊的,生怕被交警查到,怀着这样的心态开车特别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仅去年就已发生过多起危险品车辆翻车、剧毒物品泄漏事件。
记者通过高速公路办证大厅了解到,只要证件齐全,程序规范,手续合法,办理危险品通行证并不困难,而且不需要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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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8日6时50分,一辆安徽牌照满载12吨氰化钠(核载9吨)的槽罐车,行至杭金衢高速金华方向新岭隧道时,驾驶员因疲劳驾驶、方向失控,导致车子碰撞隧道内左侧墙体。事后经查,该车既没有危险品运输通行证,也未悬挂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