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个低价医疗制度在宁波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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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9日 13:56:2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3月28日起,宁波海曙区1.5万名无医保的贫困人员看病可享受低价医疗。据悉,城市贫困人群看病有制度保障,这在浙江省是首例。
3月28日,在海曙区9个社区发放点,上千名市民领到了《海曙区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证》。凭着这本服务证,这些无城镇医保的贫困人群可在该区的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服务站自由就医;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只收成本价,医疗人员技术劳务费免收,其他医疗费用如手术费、检验费、放射费等一律打六折。
低价医疗服务的对象定为户籍在该区又无城镇医保的三类人:持有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证的;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的;70周岁以上老人。共计1.5万余人。为此,区里增拨了500万元卫生经费。
据了解,海曙区低价医疗制度实施考核细则要求;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用国产、低价的药物,处方一般以三日量为限,抗菌素占比不超过35%;入院、出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该区卫生局将据此下拨给各中心经费。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作者:
焦健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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