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成效和措施体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部门把全面落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及时准确上报情报信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认真抓好敏感时期、重点地区的稳控工作。全力抓好元宵大型“踩街”表演、芙蓉水库蓄水典礼、高考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是刑事案件高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做好了“攻命案、打盗抢、追逃犯、禁赌博”四个方面工作,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可防性犯罪,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控制管理。禁毒工作不断加强,今年未发观新滋生吸毒人员。本地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认真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召开“打黑除恶”公开宣判和处理大会,依法公开宣判和处理一批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赌博等黑恶犯罪人员。先后开展了预防和打击赌博行为的“禁赌一号”、“禁赌二号”整治活动。率先在全省开展打击赌博电子游戏机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类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依法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达标率为83%。全县“民主法治村”示范点已达到46个。
四是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新加强。坚持“强责任、强监管、强整治”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呜,常抓不懈。年初,县政府与22个部门、21个乡镇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强化机构保障。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一年来,全县各类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均低于控制指标,造成经济损失低于去年水平,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目标得到进一步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均高于省政府分配的指标。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城镇下岗失业实现再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净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等岗位目标任务,且均超出任务指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有效执结率超过省高院规定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六是平安建设基础得到新巩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园区”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创建活动,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分解落实,形成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基层群众组织为依托、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维护社会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整合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立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将治安,调解、信访、综治等工作纳入中心这个盘子。
七是服务中心工作得到有力保障。以服务企业、服务园区、服务项目建设为重点,以“走访百家企业、推进百个项目、办理百件实事”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六个一”联系制度为抓手,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如县公安局在构建“服务型、规范型、信息型、社会型”四型园区警务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园区治安资源,在工业园区内组建充实护厂巡逻队、义务消防队、企业保安等三支力量,构筑园区治安防范网络,有效遏制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了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了全年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零发生。今年受省(部)级表彰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人,受市级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