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夯实基础,集聚民力,扎实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在“平安舟山”建设中,坚持以基层基础工作为根本,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筑牢基层创安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
1、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克服海岛乡镇分布散、规模小,城区街道空间拥挤的困难,因地制宜地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县(区)一把手和分管副书记亲自协调,切实解决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中遇到的资金、用房等困难。定海区昌国街道办事处搬到新址办公后,将本来打算出租的黄金地段原址划出230余平方米用于中心建设。普陀区六横镇投入100多万元在镇中心地段建立了220余平方米的综治工作中心,安排9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车辆及办公设施。目前,我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已达到98%。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规范了中心的力量组合、工作保障、职责任务,强调了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规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中心由综治办牵头协调,信访、警务、司法、平安中队等作为核心部门,城建、土管、渔(农)办、计生等作为协作部门一起联动的结构体系,有关工作制度统一印制上墙。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监督、统一归档,整合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力量进行集中办公,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岱山县高亭镇综治工作中心通过整合力量、健全网络,达到了“五个统一”:统一受理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统一分流落实矛盾纠纷和涉及稳定事项的处理单位和人员;统一协调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重大事项;统一监督办事效率;统一资料案卷归档。同时,还积极探索符合海岛实际的综治工作中心运作模式,在村(社区)试行建立综治工作室,延伸触角、形成规模。
2、不断深化平安队伍建设。在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建设“平安舟山”,组建“平安支队”的意见》后,切实加强平安支队建设,全市现有专兼职平安队员达到3000余名。同时,在建好各县(区)“平安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乡镇(街道)“平安中队”,使平安队伍不断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共有2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平安队伍,共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定海盐仓街道筹集50万元,通过公开招考成立平安中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负责辖区内“巡、防、控、管”和参与突发性事件处置。各地平安队伍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抗击“海棠”、“麦莎”、“卡努”等历次台风中,广大平安队员活跃在抢险救灾第一线,成为维护社会治安、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有生力量。
3、充分发挥义工队伍作用。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子,组织动员广大义工参与平安创建。结合“平安进万家”活动,组建了40余支社区义工治安巡逻队,参与人数达400余人。在全市招募了一批由律师、公检法司等单位法律专业人员和其他具有相关法律知识的热心人士,组成义工法律援助队,在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聘请老干部、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组成义工网吧监督队,由文化部门进行培训、发放督查证,定期不定期对网吧进行暗访。普陀区义工联招募150名义工组成50个“爱心帮教队”,与吸毒人员结对帮教,促使他们远离毒品,走上正轨。
4、积极组织海陆创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安全单位、平安路段等系列创安活动。针对海岛特点,坚持海陆并重抓创安,将“平安渔场”拓展为“平安海区”。各地普遍建立海事渔事调解小组,吸收威信高、素质好的党员干部和退休老大为调解员。还筹建海上调解员和调解船,把渔事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建到作业海区,普陀区有85%以上的海事渔事纠纷被“娘舅船”在海上及时化解。加强海上协作机制建设,开展与周边地区的联谊结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在县(区)之间、乡镇之间、村(公司)之间广泛开展“联心、联谊、联利、联事”结对活动,有效避免海上矛盾纠纷的发生。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及时打击海上违法犯罪。嵊泗县在前些年建立海上“110”报警系统后,不断完善功能,扩大协作范围,布建分级接处警网络,建立了海上“110”社会联动系统。该经验已被中央综治办编入《全国基层综治工作经验选编》。
五、发展经济,落实监管,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坚持“抓发展保平安,创平安促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力推进经济建设,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保障公共安全,为“平安舟山”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1、持续推进经济发展。按照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各项经济指标和综合实力有了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稳步推进,城乡融合趋势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2、有效规范经济秩序。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初见成效,“千镇直销超市”覆盖率达91.4%,共创建“放心店”208家,占全市行政村的40.8%。重点开展“药品打假在农村”、“打假保节日”、“百日执法行动”、“食品生产企业”等专项整治,确保了食品药品食用使用安全。继续加大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野导”、“黑车”等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安全、重污染行业、纺织印染行业等专项执法检查,使一些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市政府出台《舟山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安监机构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经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各级政府均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经常抓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坚持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措施,市政府与各县(区)、市属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了“实现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口径、零增长”的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部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对安全情况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以基层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车、船。同时,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强化海上运输、渔船捕捞作业及船舶修造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众聚集场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我市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都有所下降,实现了“零增长”的工作目标。
4、继续完善公共安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市政府制订出台了《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地、各部门也相应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在“麦莎”、“卡努”两次强台风袭击中,应急预案有效启动,救助措施及时到位,在去年“麦莎”、“卡努”两次强台风袭击我市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于应对及时,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强台风影响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灾后,全市共下拨救灾物资920万元,救助灾民3万余人次,饮用水、医疗等其它各项救助措施到位及时,从而确保了灾后的社会稳定。加强对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了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业队伍,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订了控制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方案和重大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工作预案,一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认真做好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全面开展强制免疫和查源灭源工作,建立健全免疫工作档案,完善联场带户责任制。去年,全市未发生一起禽流感事件。严密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了第七届舟山国际沙雕节、普陀山国际观音文化节、普陀民俗文化节等节庆活动的安全有序。
六、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努力实现群众安居乐业
抓住影响平安和谐的深层次原因,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关注弱势群体,解决“三农”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社会对抗和不安定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不断深化“暖人心、促发展”工程。为解决失海渔民、失土农民就业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渔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渔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维护渔农村社会稳定,自2004年以来全市开展了“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帮助部分“无人挣现钱家庭”、“4050”劳动力、失地失海渔农民、残疾人和低保人员实现了就业。结合“万里清水河道”、“万里绿色通道”、“千万渔农民饮用水”、“社区道路建设”、“大岛建、小岛迁”工程,整体推进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强力推进渔农村新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渔农村新社区建设,全市计划组建的182个新社区已全部成立运行。新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取消村干部拿集体经济固定报酬制度,减轻了渔农民的负担。开展以“拥护党和政府、爱国爱乡、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守法户创建活动,对考评合格的60岁以上老年渔农民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使渔农民晚年生活有了初步保障。新社区建立后,乡镇(街道)政府职能适度下移到社区,新增渔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扶老托幼、助残帮困、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职能,并通过建立村级财务服务机构加强对渔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通过联建、撤并建形式建立新社区,较好地解决了原来渔农村规模小、服务成本高、资源共享度低等弊端。通过文明创建,开展评选文明守法户、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增强了渔农民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切实做好帮扶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成立了新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市44个乡镇(街道)年内均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8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室。社会保险扩面有了新的进展,继续对低保家庭、下岗失业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困难家庭等6种住房困难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全市乡镇(街道)敬老院三年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进一步提高。按照“政府补贴、个人自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实现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家庭参保率100%,保费全部由政府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