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对市区劳动年龄段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征地农转非人员给予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以后在市区城镇低保标准调整时进行调整。这一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凡市区(不含滨江、萧山、余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曾招工安置以及未享受过市、区财政“双低”养老保险补贴等政府养老政策资助的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均可享受补贴。生活补贴的发放用“统发卡”,享受对象凭卡到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