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7日消息: 义乌市宝山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擅自拓展经营用地,占用义乌市佛堂镇宝山头村2411.64平方米。
1999年该公司成立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其使用土地面积为2660平方米。后该公司未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擅自拓展经营场地。为此,被侵占土地的义乌市佛堂镇宝山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双方在占地面积上发生争议。
针对双方的争议,义乌市佛堂镇委托义乌市勘察测绘院对宝山液化气公司的面积进行了测量,测绘报告显示,宝山液化气有限公司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071.64平方米,超出该公司的合法用地范围达2411.64平方米。目前,义乌市国土资源部门正在对宝山液化气有限公司超标使用土地一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