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丽水市。
凭老关系进的货,连生产日期都没有——经销商对《产品质量法》一问三不知
4月6日上午,在丽水市农业技术中心服务部城南分部仓库里,记者在当地工商人员的指引下,找到了一批被封存的“婺江”牌过磷酸钙,包装袋上竟连生产日期都没有。
根据我国《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这些证明和标识项目包括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的厂名和厂址,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等。没有生产日期是不能够销售的。那么经销商是怎样进的货呢?
“我们是直接到厂家进货的,因为是老客户了,只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行。”该分部负责人应松林告诉记者,至于《产品质量法》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他说“不太清楚”。
靠老关系似乎是这些人经营的“规距”。“环球化工”的钱亚军曾告诉记者:我们的产品基本上都是销往附近金华、丽水等地区的各县(市)。一般进货也都是些老客户,也不需要什么经营资质,一般不做台账记录,也基本没有按照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对。
没有台账,化肥卖给了哪里的农民呢?应松林回忆说,大概卖给莲都区水阁街道四都村和姓谢村的两个销售点,共5吨。
4月6日中午,莲都区水阁街道。
农民还蒙在鼓里——便宜的化肥可能是陷阱
时间已近中午,记者连忙赶往应松林所说的那两个村。
在两个村的农资销售点,以老客户信任代替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情况同样存在。“我们到每个批发部进货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批发部说好我们就进,如果有什么质量问题,我们相信他会负责的。”尽管这次进的10多包“婺江”牌过磷酸钙已经被工商部门封存,但在四都村四都供销社做了20多年的农资经销的李丽彪还是很自信。
当记者询问应松林,他打算拿这些销售出去的不合格化肥怎么办时,他竟然说:“现在已经停止销售了,但只差0.5%很正常的,不会影响庄稼的生长。”
同样蒙在鼓里的还有当地的农民。在四都供销社,记者碰到了来买农资的白岩村农民朱永兴。他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刚买了一包“婺江”牌过磷酸钙给蔬菜、柑橘施肥,“感觉还好”。
“这个牌子的过磷酸钙我已经用5年了,价格比较实惠,前些天买了4包施在地里,好像庄稼长得还不错。”在姓谢村,农民胡森荣站在地头,指着刚用过这批化肥的青菜说。
当记者告诉他们这批化肥主要成分含量不足时,听到这一信息的农民都愣住了:“不会吧,真有问题我们再去找他们。”
“一般农民都会选择购买价格比较便宜的化肥农药,买的时候,没几个人会关心质量怎么样,只有遇到严重影响产量或毁坏农作物的时候,农户才会来要求赔偿”,一位经销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