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王良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当地农村男青年娶外来妹当媳妇的越来越多。据统计,浙江省三门县亭旁镇从2001年以来,每年都有60-70个来自云南、安徽、贵州等贫困地区的外来媳妇在该镇农村落户。外来媳妇一方面让大山里的大龄青年找到了家的温暖,而另一方面,近几年表现出来的外来婚姻的不稳固性,也给那些渴望婚姻的山里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让他们再一次陷入痛苦之中。据三门县法院统计,近三年外来媳妇离婚案件占离婚案件的12%,而且还有一些因为管辖等因素而无法受理。这还仅仅是一部分,还有相当部分的外来婚姻因外来媳妇的逃跑而不了了之,将一个孤伶伶的家留给了欲哭无泪的当地郎。
外来媳妇来源多样性
外来媳妇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大多来自中西部贫困山区,能远嫁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中的欠发达农村,情况比较多样。外来媳妇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经人介绍。经人介绍的外来婚姻占有较高的比例。这类婚姻有一部分是变相的买卖婚姻。浙江省三门县珠岙镇姜家山村的郑才林与云南省玉溪市春和镇黑村点旬九社的钟林仙就是经由在玉溪经营家俱店的同村人介绍认识的,不到半年就登记结婚。婚后钟经常外出不归,今年3月双方离了婚。
二、打工相识。贫困山区有一些青年抱着既找媳妇又挣钱的双重目的外出打工、经商。男女在同一地有了相互接触的机会,产生了感情,之后男方便将外地女青年带回家成亲。因到云贵等贫困地区找媳妇化钱少,浙江省三门县横渡镇的一些大龄青年特地去那做工匠,每年都有人带回外来妹结婚。
三、拐卖妇女。被拐卖而来的外来媳妇也占了一定比例。这类婚姻本身具有严重的违法性,为法律所禁止。有一些当事人对外来媳妇是被拐卖而来的不知情;有一些则是法制意识淡泊,在“无后为大”的封建观念之下,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出钱购买,外来媳妇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
四、诈骗钱财。有一些外来媳妇主动嫁给大山里的大龄青年,一开始就没有与当地郎做长久夫妻的打算。她们正是瞄准了大龄青年急着成亲的特点,利用婚姻诈骗钱财。这些“媳妇”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媳妇,多数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有些身份证也是假的。她们一旦钱财上手,就会人去楼空。
外来媳妇婚变原因分析
爱情本来应该是没有距离的,然而,由于文化、地域、感情等因素的影响,当地人与外来媳妇组成的家庭在风雨中飘摇,显得是那样的脆弱。婚姻因爱情而结合,也因爱情而维持。而外来媳妇与当地郎从结合走向分手,从根本上也是缺少爱情的结果。
首先是婚前感情缺乏。除了少数婚前自由恋爱的外来媳妇,多数外来媳妇与当地郎婚前缺少了解,没有感情基础。一方面,当地郎找外来媳妇是无奈的选择。浙江省三门县亭旁镇枧头村坐落在海拔600多米的高山上,全村娶了30多个外来媳妇。由于高山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山上人与山下人的生活水平差别越来越大,山里的姑娘多数嫁到山下去了,而山下的姑娘又不愿嫁进大山,因此,山里后生娶不到老婆的越来越多。无奈之下,渴望婚姻的光棍们将眼光瞄上了同样是贫困地区的女青年,通过多种渠道与她们相识并很快结合,婚前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另一方面,外地媳妇远嫁他乡,希望能过上好日子。来自贫困地区的外来媳妇,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思想作用下,希望能嫁个好地方过日子。在她们看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江浙等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即使这些地区的山区,总比自己老家的山区要富有,而且发展的机会也大。因此,外来媳妇与其说是嫁人,还不如说是嫁地方,她们抱着希望嫁过来,婚姻伴随着太多的功利目的,爱情的基础就难以想象。
其次是婚后感情难以培养。婚前缺乏了解的婚姻,如果“先结婚后恋爱”,婚后逐步培养起感情,那么外来媳妇与本地郎的婚姻不能不说是美满的,这样的事例也不是没有。然而,那些失败的婚姻,也正是婚后没有建立起新的感情,而最终走向了死亡。抱着满心希望从一个大山走进另一个大山的外来媳妇,夫家艰苦的条件出乎她们的想象,当地的风俗习惯、语言障碍甚至文化差异,让她们很不适应。内心期许与现实冲撞,使她们的希望犹如肥皂泡,很快就破灭了,有些人开始有了逃跑的想法。而夫家对外地媳妇总是一百个不放心,生怕他们跑了而人财两空。于是,夫家象防贼一样地防着外来媳妇:白天,外来媳妇外出串门、下地干活,总会有人在后面盯着,关注着她的动向;晚上,山区文化活动几乎没有,有什么活动也尽量不让她们参加。家里的钱财都掌握在男人手里,不让她们染指。村民还形成了“联防”意识,一遇上外来媳妇逃跑,全村人都出动围追堵截。在这种相互不信任、相互防范的环境下,夫妻交流很成问题,日积月累,使本不牢靠的夫妻感情日益恶化,婚变也就在所难免。
让外来媳妇安心扎根
婚姻不是男女两个人的简单组合,外来媳妇与本地郎的婚姻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让外来媳妇安安心心地扎根在异乡,需要外来媳妇、当地郎与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婚姻需磨合,双方要理解。婚姻需要婚前、婚后的磨合。外来媳妇与本地郎婚前双方不太了解,有些大龄青年“病急乱投医”,对外来媳妇的身份情况全凭介绍人一面之词来认识,缺少相知相恋的磨合过程,草率结合,难免上当受骗。更何况婚后双方互不沟通、互不理解、互不信任,使矛盾难以避免。因此,要想留住外来媳妇的心,作为当地郎,要有平等观念,不能有大男子主义思想,要多关心、体贴外来媳妇,帮助外来媳妇克服不适应期,让外来媳妇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外来媳妇也要理解、关怀本地郎,要有夫妻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思想,尽快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
其次,平等是基础,女方要自强。男女平等,是婚姻幸福的前提。外来媳妇们大部分只是在家干干家务、带带孩子,家里的经济收入主要靠男人。一些外来媳妇在男人面前低眉垂手,忍气吞声,不仅丈夫看不起,公婆邻里也看不起。这样的家庭地位,极不利于家庭、夫妻关系的改善。可喜的是,许多外来媳妇自立自强,凭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对生活的坚定信念,发挥了女人“半边天”的作用,改变了原本贫穷的家境,也赢得了家庭和婚姻的美满幸福。
再次,社会要关怀,权益应维护。为了让外来媳妇尽快适应当地的生活,妇联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为外来媳妇创造相互交流、自主管理的平台;要引导当地群众了解外来媳妇、接受外来媳妇、尊重外来媳妇。社会要伸出援助之手,利用扶贫帮困机制,尽可能把那些有外来媳妇的困难家庭列入低保户、困难户,争取政策上向她们倾斜;开展外来媳妇劳动力素质培训,促进她们就业,让她们能够在当地安居乐业。在外来媳妇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要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只有全社会都来共同关心、爱护外来媳妇,相信外来媳妇在当地扎根的就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