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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村里管当家人叫大队长、村主任,现在可不同了,得喊董事长了。”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益乐村的老人们说起这事,忍不住地乐。自从村里成立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之后,他们从原先的村民变成了股东。这样的“摇身一变”,带来的不仅是形式和观念的转变,更让在城市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看到了切切实实的保障。
与益乐村一样,西湖区首批参与试点的10个村子目前基本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他们的大胆尝试为全省农村股份合作制的铺开走出了一条光明的路。
改革
全省首个农村股份合作社诞生
益乐村位于杭州城西,曾是绵延数公里的西溪湿地的一部分。居住在这里的老人们喜欢用三句话来形容村子过去的美丽富饶——地上会冒出来(竹笋),水里会跳上来(鱼),天上会掉下来(柿子)。一到菱角、柿子成熟的季节,便有成群的城里人来村里买“新鲜”。
村里的土地是从上世纪80年代起陆续被征用的。一方面是农民丧失了传统的赖以生存的土地,一方面是补偿和留用地等资源转移到了村集体的手中。村民的收入不再来自于土地,而是村集体的分配。大笔资金集中在村集体手中。这笔钱要怎样使用才合理?村干部能不能做到公平分配?会不会有人以权谋私或者搞贪污?村民和村干部对此都很不安。
“村经济合作社迫切需要体制的完善和创新。”现任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的沈新华刚从前任书记手里接过这副担子时,心里带着一种压力和机会并存的使命感。1986年,当时村里的主要班子成员远赴山东和广东东莞取经学习。在东莞的所见所闻让他们大开眼界,也发现了一条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从没想过,一个村子也可以管理成一个集团的样子。”
经过几年酝酿,1993年5月,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作为全省率先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体制试点的村子,他们开始着手对村经济合作社实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股份制改革。在他们实施改革后的第3年,古荡镇9个村的股份制改革全面铺开。
股权分配方案经过两次调整
把村子变成公司,益乐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选举股民代表,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当时村里一共是456户人家,每10户推荐一个代表。“村里人的想法是要选有威望的、能为老百姓说话、能为村里的事操心的人。”现任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副书记的周菊英告诉记者,第一次选举出奇地顺利,以前生产小组的队长、组长大多成了股东代表,年龄普遍偏高,其中的马队长、张队长已年近七旬。
新事物总需要不断地磨合。按照第一届股东大会的意见,村中每户可购买一万股户股,买一万配置一万。但到了年终分红的时候,这样以户分配的方式引来了不少股民的不满。“家里10口人是一万股,3口人也是一万股,怎么分得平均呢?”有村民建议,应该按劳动力在村里的贡献分配股份。
1996年,在其他村股份制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已经忙不迭地开始第一次调整——在户股的基础上增设人股分配,凡满16周岁以上的劳动人口均可购买1000股人股,并且买1000配置1000。虽然年终计算分红时比较麻烦,但“麻烦是为了更平均,只要大家都满意”。
新的分配方案受到了普遍的欢迎。找对了路,集体经济的发展渐趋平稳,相关的配套政策也陆续出台。2003年,益乐村启动了股份制存在问题大讨论,着手第二次调整。有人提出了出嫁女的股份问题。在农村的传统观念中,女儿一旦嫁到别村,或是嫁给居民,就不能算是村里的人了,所能购买的股份也就相应减少。这次调整政策变了,只要在撤村建居之时家中仍有农业户口的,不论男女都能享受集体股份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