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一家外贸公司,有一个业务非常出色的外贸人才,因为心里不平衡,他将价值13179.98美元的公司货款占为己有。
案发后,这名湖北某经济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将钱全额退回了公司,在其关押期间,受害公司和其兄签订了一张撤销追究刑事责任的协议书。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前天,外贸人才纪昌胜被永康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徒刑五年。
26周岁的纪昌胜是一个长相斯文的男子,出生于湖北大冶。2003年大学毕业后,英语水平不错的他,进入永康某外贸公司从事外贸业务工作。他是公司里业务水平最高,业绩最好的一个。
但是,长年累月的付出,纪昌胜觉得并没得到应有的回报,工资不高不说,工资、提成支付也不及时,老板待人也不尽如人意,渐渐地,纪昌胜心里产生不平衡。
去年11月,纪昌胜在销售微型摩托跑车时,先后四次向公司虚报货物价格,使用欺骗手段,让瑞士客商将公司货款汇入其私人账户,将价值13179.98美元的货款(折合人民币106480.61元)占为己有。归案后,纪昌胜退还全部赃款。
在纪昌胜刑拘期间,外贸公司鉴于纪昌胜本人认错态度诚恳,而与纪昌胜的哥哥签订了一份“公司自愿放弃对纪昌胜追究刑事责任和一切民事责任,并提交撤诉申请书”的协议。
法庭合议后认为,协议只能给纪昌胜过去为人、业绩方面一个肯定,从法律上来说,刑事犯罪免责协议是无效的,法庭结合实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