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市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户 年内可住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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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1日 09:39: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确保列入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的群众住上安全、实用、卫生、经济又美观的救助住房。这是记者昨天从刚出台的《温州市市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按照该方案,今年计划改造温州市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住房(以房管部门鉴定为准)260户,其中鹿城区66户,龙湾区74户,瓯海区120户。通过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助一点、受助户自己筹一点的办法,根据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及受助对象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式,使受助者住房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危房改造工程的救助对象包括两类人,一种是市区农村持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危房、无房户残疾人;另一种是市区农村持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危房或无房的住房困难户。据了解,新建、改建和翻建的救助住房面积将以受助户实际在册人口数计算,1至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最多不超过100平方米;扩建和置换的参照新建标准,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
资金救助方面,按照“受助对象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政府对1至2人户、3人户、4人及4人以上危房户分别给予2万元、2.5万元和3万元的补助,无房户的补助标准参照危房户执行,修缮户按危房户标准减半执行,但各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作适当调整。据悉,该项危房改造工程实行逐级申报审批程序,由受助户自行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调查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最后报区农村残疾人、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补助的方式及金额;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潘秀慧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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