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率先实行“以市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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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4日 11:11:5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根据最近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桐乡市将在3年内实现城乡教师待遇均衡化。”近日,桐乡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农村教师待遇将逐步向城市教师看齐,最终使城乡教师收入达到一个均衡的水平。据悉,桐乡在嘉兴市率先出台实施意见,实行“以市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 2006年1月1日起,将由桐乡市政府统一发放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福利及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同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逐年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预算内经常性经费支出中的比例,财政新增收入中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确保专款专用。
据介绍,在义务教育管理中,桐乡主要对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上划镇(乡、街道)义务教育财政基数,按2005年末镇(乡、街道)义务教育在编教师人均4.5万元上划市财政,然后由市财政统一发放。规范教育费附加使用办法。全市教育费附加实行100%市统筹,其中5%专项用于镇(乡、街道)的幼儿、成人教育, 15%用于镇(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加大筹资力度,保障中小学建设。继续按规定征收好新建商住房中小学代建费,不得减免。在镇(乡)商住用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的资金、在市区商住用地出让收入中提取2%的资金、在全市工业用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的资金,专项用于中小学校建设。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了学校建设的市财政补助标准。镇(乡)初中、中心小学新建校舍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完小(含村校)每平方米补助400元,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新建校舍每平方米补助300元,村幼儿园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各镇(乡)将依法征足学校建设用地,征地每亩补助3万元,租用土地所需租赁费由镇(乡)财政负责支付;镇(乡)新建学校的附属工程按招标价补助40%。对学校建设和设备添置,在政策上也将更加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
据了解,根据“以市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桐乡市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考虑对去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特别奖励,其中学科带头人每年奖励2000元左右,特级教师每年奖励5000元。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何继东 钟林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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