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不合格血液已作废弃处理
在徐登虎的叙述中,苍南县中心血库是事件的直接责任单位。于是,记者来到了位于苍南县人民医院三楼的苍南中心血库。
记者了解到,苍南血库中心原来的主任已经调离,现由血库的副主任陈中伟主持工作。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陈中伟副主任。
陈中伟表示,徐登虎确实于2003年11月6日在宜山镇政府内通过血库采血车献过血。
他解释说,血液的常规检查由血库工作人员完成,只能检查血色素、血型和乙肝表抗,而采血后的检查则是送到温州相关医院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艾滋病抗体、梅毒、丙肝抗体、转氨酶和乙肝表抗等等。徐登虎于2003年11月6日献血,温州血站在11月11日将检测结果反馈给苍南中心血库。苍南血库根据反馈信息,将包括徐登虎献血在内的所有不合格血液挑选出来,核对、消毒,并登记在册,已送相关地点焚烧。
由于当时血库还没有建起自己的焚烧炉,所以苍南中心血库的不合格血液通常要累积到一定数量才送到龙港医院统一焚烧处理。
记者在中心血库找到了相关记录,并在不合格血液处理记录本上找到了徐登虎的名字。
血库打过电话 但当事人没接?
根据自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血站有义务向献血者通知血液检测情况。当记者询问血库中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将献血者的血液情况通报包括徐登虎在内的血液不合格的献血者时,该站工作人员坚持说他们是电话通知本人的,但由于献血者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填写残缺不全,即使填了也不免出错,所以很多时候不一定能通知到。
但记者在徐登虎第一次献血的登记表上,看到他完整地填写个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电话等,这就否定了所谓信息不详的说法。
对此,中心副主任陈中伟解释:“徐登虎第一次献血后,我们给他打过电话,可他家里电话没人接,而出于对当事人情况保密起见,我们也不方便通过单位联系本人。”
徐登虎不知自己已身患丙型肝炎,于2004年6月23日再次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献血地点就是记者采访的所在地——苍南中心血库。这一次献血,中心血库也都有相关记录。
徐登虎的二次献血同样作废弃处理,送往焚烧炉焚烧。而他本人还是没有被告知自己血液的检测情况。
“这次也没有通知到他本人。”苍南中心血库副主任陈中伟坦言。他解释说,这一次徐登虎在信息登记本上没有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所以血库无法联系其本人。
但与此同时,他却告诉记者,任何一个在血库献过血的人,都会记录在电脑里,通过姓名或者身份证可以随时查阅。也就是说,徐登虎第二次献血时,血库可以通过调阅以往档案查出徐登虎第一次所献血液不合格的记录。
记者不禁产生疑问:“既然血库对徐登虎的血液检测有登记,那为什么又允许他二次献血呢?是不是对血液不合格者,血库根本没有通知?”
“对于徐登虎的事情,我们承认我们工作没做到家。”陈中伟坦率地承认这一点,但他同时强调,通知工作是一直在进行的。不过当记者要求给予相关证明时,他却说负责档案的同志正在外地,没法当场给出证明。
血库的通知工作有没有一直在进行,记者无法证实。但在翻阅不合格血液登记表时,记者发现,献血两次、两次血液检查都不合格的人,不止徐登虎一位(出于保护隐私起见,在此不透露具体姓名)。也就是说,类似于徐登虎这样的有病但没有被告知的,不止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