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高层·政务·人事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浙江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www.zjol.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8:46: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和县(市、区)政府应立即按照本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本预案视情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或涉及跨市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有关市、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指挥部迅速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省政府。

  5.4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5.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配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5.6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7跨区域增援

  省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市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省消防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

  5.8案件查处

  消防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5.9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各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10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省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5.11后期处置

  (1)事发地市、县(市、区)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12事故调查

  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由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火灾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省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

  6.2资金保障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确定由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6.4技术保障

  公安消防和科技部门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洪媛

相关稿件

浙江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我省发布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 2006-04-25
·我省公布7件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006-04-24
·我省《总体应急预案》公布后市民反响强烈 2006-04-16
·来之不易 重在落实——专家谈《总体应急预案》 2006-04-15
·专题:省政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04-14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浙江盘点 更多 
·【新闻鲜晨多】9月2日:温州一酒吧上演色情脱衣秀 露点照片疯传网络
·【新闻鲜晨多】9月1日:账上800多万仓库却空空 温州红十字会的钱去哪了?
·【新闻鲜晨多】8月31日:浙江清算药品“回扣门”事件 百余名医生被约谈
·【新闻鲜晨多】8月30日:三天温州存款狂减372亿 揭秘银行存款暗战内幕
·【新闻鲜晨多】8月29日:暗箱操作还是审核有误? 温州一10岁小孩获准买经适房
 精品专题 更多 
·省政协主席周国富对话网友
·蔡奇对话网友
·姚克对话网友
 图说新闻 更多 
猪粪发电
猪粪发电
“农民工V2.0”的文化梦
“农民工V2.0”的文化梦
草莓苗上市
草莓苗上市
村邮站成“便民店”
村邮站成“便民店”
舟山公办学校 迎来六千民工子弟
舟山公办学校 迎来六千民工子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