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客户去市区新城嘉鸿花园看房子,温州高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鸿花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却称每月需缴纳500元后,才让看房子,不缴就不能看。”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一位置业顾问向温州都市报投诉此事。近日,记者以中介看房为由前往该物业公司嘉鸿花园管理处进行调查。
果然,温州高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鸿花园管理处管理部有关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看房的要求。
“能否行个方便?”记者试探着询问。
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称:“可以是可以,但要缴500元钱。”
“看房子为什么要缴钱?”
“全市有那么多中介公司,大家都带客户来看房子,我们就没办法工作了。你们乘电梯上上下下,就得缴些电梯费,”徐先生振振有辞地说。
“别的中介公司都缴钱?”
“是的,‘21世纪’、‘海螺’、‘万联’、‘三和’等中介公司的分店都缴过的。”
“500元是不是太贵了?”
“缴了500元钱后,一个月内,你和你们公司的置业顾问都可以带客人来看房子,但时间到了就不行了。”
“能否便宜点,一个月200元可以么?”记者试着砍价。
“200元,只能看1至2幢的房子,500元可以看1至7幢的房子。”
随后,记者走访了21世纪不动产、海螺置业等房产中介公司有关分店的负责人。他们证实,温州高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鸿花园管理处的确向他们收取过看房的“电梯费”,但给他们的收据上写的是“有偿服务费”。一张盖有该物业公司印章的收款收据中,交款项目一栏写明“有偿服务费200元(一个月)”。
置业顾问赵先生称,虽然当时认为物业公司收取“有偿服务费”不合理,但因为不缴钱,物业的工作人员就不给开门,置业顾问就不能带客户看房子,生意也就做不下来,所以只得缴钱。“最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有偿服务费’竟然还有一个月的期限!”一位置业顾问王小姐称,她所在的中介所上月缴纳了200元,但这个月到期了,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若再带客人去看1至7幢的房子,要缴500元。“如果我们缴了有偿服务费,又没有做成生意,就亏了!”王小姐对此颇有些不满。
“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规定中介公司带客户看房子,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有偿服务费,所以该物业公司的收费缺乏依据。”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其龙在获悉此事后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