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日起,温州市将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同时推出10项便民措施,在此之前签发的旧版港澳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据悉,新版港澳签注的签注种类由现行的14种调整为6种,即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其他和逗留签注。另外,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的其他类申请事由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履行,以进一步减少审批、办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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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便民措施
1.增加1年一次、1年二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
2.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劳务进行异地核查回函时限,由现行20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
3.取消内地居民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重新申请需登报声明的规定,由申请人提交遗失声明即可。
4.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条件中增加因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可申请赴香港。
5.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证件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6.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7.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向逗留签注受理或者审批部门重新申请。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
8.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9.内地居民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10.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