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当李萍看到湖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时,多年来的委曲和辛酸一下子涌上心头,泪流不止。
因家庭纠纷,丈夫竟用汽油将她烧得面目全非,丈夫后来又提出离婚,还偷偷转移财产,让毁容的李萍无端背上20万元债务。幸亏当地检察部门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替这位可怜的妻子讨回公道。
法律界人士昨提醒,目前离婚财产纠纷呈上升趋势,为防止财产转移,可考虑事先对家庭财产进行公证。
痴心女子不嫌丈夫残疾
早在1991年,李萍结识了在石矿上跑运输的张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张庆的右眼受伤被摘除。善良的李萍下班后,经常到医院去探望他。“那时,他说他的眼睛根本没摘除,没大碍,还一头撞在墙上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和他好,他就自杀。”李萍回忆。
看着张庆这么痴心,李萍答应做他的女朋友。1993年,两人结婚。有一次,李萍发现张庆睡觉时,偷偷把右眼球摘了下来。这时她才明白,他当时骗了她。
“但我想,身体残疾没有关系,只要心地善良就行了。”婚后半年,小夫妻恩恩爱爱,日子过得也算甜蜜。
家庭纠纷后惨遭毁容
谁也没想到,结婚半年后,张庆突然变得脾气暴躁,爱上赌博。两人为此经常吵架,张庆每次都把李萍打得皮开肉绽,随后又不断乞求原谅,百般体贴。李萍一次次原谅丈夫,最后放任丈夫去赌。
1999年11月27日晚上,李萍早早上床休息。张庆回家后,两人为小纠纷再次争吵。失去理智的王某,把汽油泼到妻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李萍脸上、脖子、四肢、腰腹部多处受重伤。
眼见自己闯大祸,张庆急忙将妻子送到医院抢救。住院期间,张庆表现得非常体贴,多次跪在妻子面前发毒誓:这一辈子都会对她好。
面对丈夫的忏悔,原想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李萍,又原谅了丈夫。
40万元债务从天而降
“他后来表面上说对我好,其实一直和他的一个老情人保持关系。”李萍逐渐觉察出丈夫有婚外情。
2003年,为了能与情人结婚,张庆竟然去了法院,声称和李萍感情破裂,要求判决离婚。但法院后来并没有支持这个诉讼请求。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萍忽然得知,家里此前欠了别人40万元,且有一份法院调解书为证。
张庆说,他曾在2002年买了一艘跑运输的船,价值40万元,但所有钱都是向妹夫借的。后来法院还开出民事调解书:40万元借款于10月5日前归还,如到期未能还,货船将依法折抵。
可李萍怎么也没想明白,家里什么时候借过这40万元钱了。
丈夫伪造借条转移财产
张庆因离婚不成,常无端找李萍的麻烦,李萍无奈同意离婚。2004年,李萍来到吴兴区检察院寻求帮助。经调查,检察官们发现,借钱真相是张庆为了不让李萍分割到财产,窜通妹夫,伪造借条一张,把货船转移出去。
检察官说,借条显示,张庆是在2002年7月20日借的钱。其妹夫在庭审中也称,那天他从信用社取出40万元借给张庆。但检察人员了解到,当天,张庆妹夫的个人账户根本就没资金进出。
12月20日,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李萍也终于等来了法院再审判决:借款40万元的事实不成立,抵债的货船应返还给张庆和李萍共同拥有。但张庆还不服,提起上诉。就在前段时间,眼看上诉无望,张庆又主动与李萍达成协议,并向法院提出撤诉。
防财产转移可考虑事先公证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轶群提醒,防止财产转移,关键还是一个“防”字。夫妻双方首先要明确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明白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感情等因素。
另一种方式是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可通过订立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也能及时审理。如发现另一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甚至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等行为,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伪造借条、票据的行为,有关部门也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文中双方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