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义务教育费全免 温91万学生家庭减负2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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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15日 12:31:0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温州市教育局收到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的《浙江省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意见》,今年秋季起,我省500多万小学生和初中生,上学将不需要再交一分钱学费、学杂费,最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免费。据统计,温州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91万多名,省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将直接让91万学生家庭减负达2亿元。
外来工子女可有条件享受
记者了解到,其对象涵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我省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转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等。
根据《意见》,正常转入浙江就读的学生包括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人才、留学回国工作、随军、港澳台及侨胞、投资创业等人员的子女需在浙江就读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学生则包括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需在转入地就读的学生。
民办学校按标准相应扣减
此次免除的杂费(含信息技术费)标准最高限额为: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指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举办的教学点和原100个省重点扶贫乡镇的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
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含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学校)仍可收取学费,但在学生注册报到时,要根据价格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按当地公办学校免费标准作相应扣减杂费。
由政府财政全额“埋单”
浙江省政府规定,实施免除学杂费后,增加的教育投入原则上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对一类地区(欠发达及海岛)实施全额转移支付。对其他市、县(市、区)分级补助,分别按二类地区省补70%,三类地区省财政补助50%、四类地区省补30%、五类地区省补20%给予转移支付。据介绍,温州市共有6个县纳入了一类地区,分别为苍南、永嘉、文成、泰顺、洞头和平阳县,省政府财政补助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近9000万元;市本级、龙湾区、鹿城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等地区被纳入了五类地区,省财政将每年补助2100多万元转移支付。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郑海华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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