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阿胶”放倒孕妇 消协调解最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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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16日 15:41:0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打算用阿胶补补身子,未曾想吃坏了肚子。近日,嘉兴市秀洲区消协就接到这样两起投诉,虽然最终调解成功,但给两名消费者带来了痛苦。
前不久,一名姓肖的孕妇向秀洲区消协投诉:称其4月6日在秀洲区王店镇某超市花了38元买了一盒阿胶浆,回到家服用后出现了呕吐、拉肚子现象,肖女士一看生产日期大吃一惊,竟是2003年11月10日,产品保质期只有18个月,已经过期1年多了。肖某于是来到市妇保医院治疗,前后花去200元。
消协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陪同当事人来到该超市。超市的老板承认是因为自己“疏忽”销售过期食品,并表示了歉意。最后,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肖女士看病的费用由超市全部报销,同时赔偿肖女士误工补助、营养费共计500元。
时隔不久,过期“阿胶”再次放倒一孕妇。王店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张某投诉电话,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盒阿胶,回家给怀孕的妻子吃后,出现腹泻、头晕等症状。消协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经查,张某给妻子买的阿胶已经过期数月。在消协的调解下,店家同意除支付医疗费外,再赔偿消费者误工费250元。
消协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食品、保健品一定要仔细看清商品的保质期是否过期,同时应尽量到“放心店”和大型商场超市购买,避免发生类似事件。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金鹏 沈凯 高进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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