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严打
一度销声匿迹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近年来又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在部分地方出现回潮。
除上述已判决的传销案件之外,目前嘉兴警方正就掌握的线索,开展深入调查。近日,海盐警方的触角已延伸至中国西南等地。
嘉兴警方对非法传销保持的高压严打态势,被看作既是对保一方平安问题的努力,亦是对中央政府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具体执行。
2006年3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打击传销与打击商业欺诈一并,成为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4项重点工作之一。
事实上,以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为目的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和11月1日施行。
令警方忧虑的是,参与传销的绝大多数成员平时并不太接触传媒,对广播、电视、报纸发布的预警信息缺乏应有的反应。对于传销,有的根本不曾耳闻。
警方择取的下述两个例外颇具意味。
一位50多岁的桐乡妇女,被同乡诱骗,从学校炊事员岗位辞职加入传销组织,在随后要求儿子媳妇一同前往时,被儿子发现疑点。
他儿子是退伍军人,心存疑虑的他没听信母亲的话辞职,只是请假前往,听完第一节课就直呼“这是传销”。在劝说无效之下,儿子将母亲强行塞进出租车,从毕节一路狂奔逃向贵阳,最后返回嘉兴。
另一起是,一留守在家的妻子读到报纸关于传销的报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丈夫的经历与之如出一辙。妻子随即南下,摊着报纸把丈夫“解救”回来。
传销后遗
崇福人徐某此前已被列入“2006全省经济犯罪追捕名单”,不过入案之前曾遭其“手下”三次绑架,直接原因是下线欲索回被骗钱款。
根据警方查实,2004年5月,徐某及其母亲在其舅父和舅母的推荐下,开始加入该组织。为达到在一年半期间赚取158万元利润的目标,疯狂发展下线。至2005年5月,他的伞状体系已达10余层次,发展人数129人,申购产品936份,金额达300余万元。
徐某以直接提成、间接提成、销售补贴等形式攫取10多万元。正当其登上金字塔顶峰,实现其158万元巨额利润时,整个传销网被警方冲击瓦解,徐某同时闻风而逃。
桐乡警方介绍,“现在,一旦罪名成立,徐某至少获刑5年以上。”
在徐案中,崇福镇人员竟达百名。警方同时忧虑,受骗者醒悟后向传销头目讨回血汗钱的行为容易引发新的冲突,传销人员返回家乡后其潜伏的后遗问题不容忽视。
据介绍,由于“夫妻线”成为相当普遍的操作手法,有的家庭卷入之后濒临破产。一个普通家庭,一下子被骗3万至4万元,填补缺口尚需多年时间。而有的参与人员,不但工作丢失,还背负一身债务。
当地警方掌握的一个典型事例是,一原本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因主人加入传销被贱卖,如今主人回家,几乎面徒四壁。
“传销组织是被警方摧毁,但如果这些返乡人员后期生活没能得到关注和较好改善,容易引发新的治安事件。”当地一位警员对此表示忧虑。
延伸阅读
《禁止传销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7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解读:第一种行为指的是纯粹的拉人头的销售结构;第二种行为指向被发展人员收取高额入场费的销售结构;第三种行为则指金字塔式销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