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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私自架设卫星地面接收天线,接收境外电视,部分不法人员甚至擅自开设网络电视电台,通过互联网传播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对于此类行为,其违法性是毋庸置疑的!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天线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对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许可证制,个人不得使用和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天线。对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国家有处罚标准: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办视听节目网络传播业务的,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至3万的罚款。
在此告诫违法违规人员,及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