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决定》精神,提出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证。
目前,绍兴市围绕推进依法治市这一主题,正在开展系列调研活动,总结经验和成效,分析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十一五”时期绍兴法治建设的目标、重点和对策思路。在此基础上,该市将以省委《决定》为指导,结合绍兴实际,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将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贯彻、落实好“法治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
绍兴法治建设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经验。市委相继作出了“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和建设“平安绍兴”的决定,创新法治建设思路,把法治建设融入到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之中,把各项任务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绍兴市将创新法治建设内容,重点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突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法制宣传月和“五五”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全民法制素养,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突出创新“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创建水平;突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绍兴市还将创新法治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法治建设的有序推进,加快绍兴依法治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