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杭州人手中可花的钱超过了上海,名列长三角16个城市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第四位。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第一季度长江三角洲16个城市的可支配收入中,浙江绍兴、台州、宁波、杭州四城市包揽前四,名列第五的是上海。
浙江居民收入列长三角最高
杭州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俗地说,可支配收入主要是指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扣除各种税金等费用后,人均手中还可以花的钱。一般通过各个地方的城调队进行数据收集,有专门的公式进行计算。
长三角16个城市的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一季度长三角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突破5000元,达到537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
其中,16个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排序依次是:绍兴市7281元、台州市6470元、宁波市6453元、杭州市6191元、上海市5870元、湖州市5741元、舟山市5696元、苏州市5475元、嘉兴市5453元、无锡市5298元、南京市5241元、常州市5025元、镇江市4086元、南通市3997元、扬州市3957元和泰州市3760元。
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一季度,浙江七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为6184元,江苏八市居民收入平均为4605元,比浙江七市的平均水平低1579元,浙江高出江苏34.3%,差距比上年扩大1个百分点。江苏八市与上海市收入差距有所缩小,相差额1265元,上海高出江苏27.5%,差距比上年缩小了4.8个百分点。
浙江七市居民最会“钱生钱”
据了解,2006年一季度,在长三角16个城市居民家庭总收入中,工薪收入达到3894元,同比增长15.3%,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7.8%,可见工薪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同时,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增幅最大。
杭州市统计局解释,财产性收入是城市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而获得的利息、租金、红利收入及财产增值收益等。一季度,长三角16个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40元,比上年同期提高34元,同比增长35.6%,占居民家庭收入的比重为2.4%。其中上海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64元,江苏八市财产性收入平均为78元,浙江七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22元,浙江分别比上海和江苏高出158元和144元。
杭州居民收入增幅列第七位
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一季度长三角16个城市居民收入在同步增长中发现,增速居前五位的分别是绍兴市、南京市、泰州市、镇江市和常州市,杭州列第七位。业内人士表示,杭州相对其他城市来说,一直以来收入都比较高,且非常稳定,这样的位置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2006年一季度长三角16个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排序依次是:绍兴市23.6%、南京市18.9%、泰州市18.0%、镇江市17.4%、常州市17.0%、宁波市16.9%、杭州市14.9%、南通市13.1%、湖州市13.0%、无锡市12.6%、扬州市12.5%、苏州市11.5%、台州市11.4%、上海市10.8%、舟山市10.3%、嘉兴市9.3%。显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居民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