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警全数考核上岗 同时面向社会招千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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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25日 20:51:5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5月25日杭州讯(通讯员 张红鸣 高 滢 记者 李敏)记者今日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浙江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6月1日即将施行,该部门为做好新交规实施后的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内部规定。
自《浙江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公安交警开展了全员普及性的学习培训。至5月25日止,我省万名公安交警参加了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在此基础上,5月24日、25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交警进行闭卷统考,无论是执勤公安交警、还是各级公安交警领导,先后分两批参加了专题考试。
据相关内部规定,未参加考试者或者考试不合格的民警将不能上岗执法。为加强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基层一线人民警察队伍建设,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还决定在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交通管理人民警察1000名。
附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至28周岁(1978年6月1日至198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身高1.6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能测评总分达到180分以上,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心理测评达标。此次报考5月31日-6月4日采取网络报名形式。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2门,笔试时间为6月24日上午。
详细事宜省人事厅、省公安厅于5月26日在《浙江日报》发布公告。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张红鸣 高 滢 李敏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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