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从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上传来信息,浙江要力推“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模式。通俗地说,就是老年人在晚年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而获取流动现金,而贷款者在老人搬出房子或是过世后再将房产收回的一种金融手段。
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提出后,很快引发了人们热烈的讨论,很多年轻人非常赞同这种养老模式。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还难以接受把房子抵押出去,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以房养老”是大势所趋,但短期内难有实现的可能性。
用银行的钱来安度晚年
5月初,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在浙江首次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概念,很快引发了很多人的讨论。
所谓的“以房养老”,通俗地说就是指老人把已还清贷款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银行付给老人一定金额的“养老金”,老人在世时,拥有对房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老人过世以后,银行收回房子,房产归银行所有。
以房养老又叫“倒按揭”,在银行界的正规叫法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年轻时按揭买房,年老时以房换钱,目的是为了养老。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普遍,但是,在国内还是个新鲜事物,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的城市早先提出了这个设想,并已进行了试点。
而据了解,浙江进入人口老龄化比全国平均提前了15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88.74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59%,其中绝大部分需要不同程度的护理。“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单靠养儿防老已不太现实,因此,未来我们将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的模式。”省老龄委有关负责人说。
具体方案目前尚无定论
由于目前还是个设想,对于以房养老具体怎么实施,银行方面认为,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倒按揭模式有好多种,如果我们真的要实施,也会有很多种可能。
比如,以房养老在实施过程中,可能是老人将抵押房子后的钱一次性提取,也可能是按月提取;老人过世后,可能是将剩余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继承人,也可能不交。还有一种可行的方案是将设定一个提取养老金的假定年龄,比如设定老人的寿命为90岁,那个老人在90岁之前都可以拿到由房屋抵押带来的养老金;如果老人90岁以前过世,剩余的钱将交给老人继承人;如果老人到90岁还健在,那么,他将继续拥有对房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但没有养老金可以拿了。
但银行方面也表示,这些都只是设想,具体会采取哪个方案,还要经过认真地调查和论证,需由专门的产品设计部门量身定制,争取找到一个对老人和银行双方都有利的方案。
据了解,目前国际通行的倒按揭模式分两种:一种是美国模式,允许年纪在62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将房产净值转换成现金,具体金额视申请人的年龄、利率水平、所选择的贷款方案种类、房产价值等情况而定,并且能免税。至于现金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提取,也可以按月领取。房主在世时,将一直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种是新加坡模式,其放贷对象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房子则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过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其“剩余值”交给其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