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评论:如果鲁迅当上公务员,也要剃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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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1日 14:43: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省交通厅发布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得过于暴露,上班不能穿拖鞋……(5月31日《现代金报》)
交通部门为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打造健康、大方、庄重、严谨的机关形象,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无不妥。但是,这些规范以符合基本职业形象为前提,超出这个范围,规定到男人不准留胡须之类,就有滥用公权,干涉他人自由的嫌疑。
胡须与交通部门的职业形象毫无关系,是人们的一种审美自由。以前,胡须被看作是男人的一种象征,有“男儿无须不美”之说。如今,这种观念发生了变化,但并不代表所有的人都接受了这一审美观。留与不留胡须,均是他人自由。
鲁迅曾对胡须深有感触。他留学日本回国后,其两端翘起的胡须引起了诸多误会。不认识的人误以为他是日本人,而认识的人则惊讶地说:“你怎么学日本人的样子”?鲁迅便听其自然,使胡须下垂。国粹家果然不说话了,但又遭致改革家反感。经过几次疏理之后,鲁迅自己也觉得无聊和麻烦,干脆将胡须两端剪掉,使其成为隶书的“一”字。
鲁迅的胡须从此安宁了,可是,那是什么样的时代?大个半世纪过去了,难以令人想象的是:假如他在浙江交通部门工作,又得为他的胡须犯难了。
也有人认为,公务员作为特殊职业,不宜留须。这更是一种误会。鲁迅做过教育部佥事,而更早的时候,宰相、大臣等高官也是以留须为美,没有人说胡须影响了他们的做官形象。
我们有太多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式的强权统治,使得一些人或多或少的继承了这一强权思想,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管理中。遗憾的是,现代文明不是靠强权所能维持的。而侵犯他人自由的强权,必将遭致人们的强烈抵制,其强权措施也往往会被稀释掉。因为,这类强权措施推行得越多、越严厉,其领导的权威性越少,领导形象越要打折扣。
孔夫子早就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机关形象以端庄、大方、严谨为基准,那些侵犯他人自由的所谓规范,不过是哗众取宠,吸引眼球罢了,那才是真正有损机关形象的作秀。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谢茂明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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