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慈善捐款失信案”日前在宁波江东区法院一审宣判:浙江三江拍卖公司胜诉,被告宁波世纪汽车城服务有限公司须履行承诺,将慈善拍卖所得1%即27310元捐给宁波市慈善总会。
昨天,世纪汽车城代理人、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谢俊鸣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诉书已起草完毕,今天将提交法院。
“慈善拍卖”后不见善款
据三江公司副总经理胡剑波介绍,2005年8月,世纪汽车城找到该公司,商量在“宁波首届汽车文化节”期间进行新车慈善拍卖,并承诺将1%拍得款无偿捐赠给市慈善总会,“因为是以慈善为目的,公司答应无偿接下这笔业务。”
2005年9月,三江公司与世纪汽车城签署《全新现车慈善拍卖合作协议》,约定活动结束后,世纪汽车城以世纪汽车城、三江公司的共同名义,将拍卖成交价的1%捐给市慈善总会,并将收据复印件备存三江公司。据了解,协议签署后,世纪汽车城在当地媒体刊登拍卖公告,明确将拍卖所得的1%无偿捐赠。
胡剑波透露,在商量拍卖定价时,世纪汽车城原想以日常售价为起拍价,“但我提出,拍卖价应低于日常售价,否则会失去吸引力。”最后,世纪汽车城将拍卖价格降低,但降幅有限,比日常售价低1000—2000元左右。“调整后,拍卖价的吸引力也并不显著,不少消费者是冲着‘慈善’来的。”
从去年9月3日起,三江拍卖公司与世纪汽车城连续3个周六举办慈善汽车拍卖,到活动结束,共拍出16辆,成交额273.1万元,3次拍卖均由区公证处公证。按约定,世纪汽车城应及时将捐款交宁波慈善总会,并将收据复印件给三江公司,但后者直至当年12月才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世纪汽车城并未捐款,多次询问也被以种种理由搪塞。今年2月,三江拍卖公司将世纪汽车城告上法庭。
拍卖盈利少 愿打折捐赠
据世纪汽车城代理人、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谢俊鸣律师介绍,该公司预计拍出30辆整车,但实际上3场拍卖只拍出16辆,其中10辆还是为“撑场面”,让员工等人买的,成交的6辆都是低价位、小排量车。因此,世纪汽车城只需捐赠6辆车拍卖所得款的1%。世纪汽车城代理律师谢俊鸣说:“我们的拍卖目的没有达到,因此希望根据实现的利润情况确定捐款数目,但协商未成,所以没有及时捐款。不过,公司现在愿意捐出16辆车拍卖所得的0.5%了结此事。”他说,不是不愿捐款,但拍卖赢利很少,再拿钱捐赠就要亏本,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
“对法院的判决,我们已起草好上诉书。”谢俊鸣认为,此前与三江公司签署的是委托合同,而非一审法院认定的一般民事合同。三江公司无权要求世纪汽车城履行捐赠义务,只有慈善总会才可提出诉讼请求。“由于法院对合同定性的错误,导致法律适用存在偏差,判决存在错误。”
据三江拍卖公司副总经理胡剑波估算,3次汽车慈善拍卖,光是在媒体登公告、筹备等的费用就在10万元左右,远远超过世纪汽车城应捐赠的2.7万余元。“前期筹备费用是企业必须支付的,不然无法拍卖,而捐款却是相对软性的—————拍卖没达到商业目的,企业就舍弃了原本广为宣传的‘慈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