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隐形眼镜准入有新标准 初次配镜需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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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2日 13:13:0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使用隐形眼镜不当,或使用有质量问题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都会对眼睛造成极大的伤害。面对多年来隐形眼镜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昨天起,萧山区开始实施《角膜接触镜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试行)》。《标准》规定,初次配镜者必须凭眼科医生的验光处方才可购买隐形眼镜。
角膜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根据《标准》,今后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零售企业,必须符合六项规定,才能够拿到“市场准入证”。包括对初次配镜者,应索取最近半年内眼科医生的验光处方,或将眼科医生的检查记录及是否适合配戴角膜接触镜的意见登记在册,并保存两年以上;应至少配备1名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眼视光学、视光与配镜专业、眼科学和光学仪器专业的人员;至少配备1名中级以上(含中级)取得劳动部门资质认可的验光员;应配备相应的验配设备,至少应包括视力表、检眼镜、镜片箱、电脑验光仪或综合验光仪、角膜曲率计和裂隙灯显微镜等;有严格的验配管理规范并有使用产品销售跟踪记录;对所有配戴者建立档案(包括配戴者编号、姓名、性别、年龄、验配日期、验配机构、验配人员、产品名称、规格等),保存验配记录、复查记录;经营场地总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设置有隐形眼镜专用柜台、检查室、验光室和配戴室(包括洗手池、烘手器和紫外线消毒灯),各室之间应有明显区域划分和标识,并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配戴器具专人专用,不得混合使用。
我区将从6月至10月底,通过组织培训、受理申请、审核资料、现场检查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并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集中发证期间暂不受理新开办企业的申请。
来源:
萧山日报
作者:
孟再励 倪晴方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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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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