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状告广州市工商局、地税局
2005年10月,韩江向广州市工商局发出投诉书,请求该工商部门依法对网易进行查处,勒令其退还全部费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处以相应处罚(他认为夺宝奇兵实则是博彩活动,按我国法律,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博彩性质的经营活动)。他又发函至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以“多次要求网易开具发票,但其至今拒不开具”为由,要求税务部门责令网易向其开具发票,并要求查处“网易是否存有逃避缴纳税收的行为”(该投诉书后被转至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但至今,两份“投诉”石沉大海,韩江说,曾多次打电话到对方单位,对方均称“还需调查”。
时隔8个多月,此番韩江要起诉广州地税局的理由是“时间过去半年多了,被告对原告的投诉未作任何实质性的答复,依法查处涉税的违法行为,是被告的法定职责”,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其法定职责,查处网易的违法行为,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对当地工商局起诉理由也是因其迟迟没有答复。
原告代理律师:网易游戏有违规嫌疑
韩江的代理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郎立新律师称,与韩江相同遭遇的,还有以广西的谭晋、上海的孙俊为代表的十多个网民,这些网民在“夺宝奇兵”游戏中约花去十多万元,均以“零奖品”告终。
“从现有证据看,网易公司推出的“夺宝奇兵”活动,有违反国家有关拍卖的法律法规的嫌疑,另外还有违反别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嫌疑。”郎立新说。
“夺宝奇兵”的拍卖行为既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违反了“拍卖机关不得拍卖自身标的物”规定,当地工商部门理应对其查处。
更应该引起关注的是,“夺宝奇兵”这样一个在3个月内营业收入非常惊人的经营活动,至今没有发现网易公司给参加“夺宝奇兵”竞拍的广大网民开具任何发票。发票是依法纳税的凭据,“网易公司必须给广大网民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
广州方面模糊回应
广州网易公司游戏客服部7526号工作人员答复称:“夺宝奇兵活动是网易推出的一个有期限活动,现在已结束”。对于网民对该游戏有不良反映一事,其称:其他的评论不能全信,要看我们网易网站的宣传公告。”
记者随后联系广州当地的税务局和工商局,两家单位工作人员都称“不清楚此事”。
一般,行政诉讼在当地法院收到起诉书后的7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答复。是否能立案,时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