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获得通行证 批文弄虚作假竟能一路绿灯
那么,这种廉价药是怎样通过有关部门重重审核,并顺利高价中标的呢?
参加调查的浙江省物价局的官员披露,中标的绞股蓝总甙片连“通行证”都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医药跨省销售,必须到销售地物价部门定价,并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参加各类采购招标,此项规定曾数次发放到各医院和医药公司。但是,至今为止,该药没有浙江物价部门任何批文。
“可以说,浙江维康医药公司存在恶意欺诈行为”,收费管理处傅文军介绍,2002年,浙江维康医药公司到省物价局申报,每瓶80片装的绞股蓝总甙片零售价45元,而100片装的同类药品,省局核准价格为17.5元。因此,绞股蓝总甙片的高定价未获核准。此后,维康医药公司一直没有到物价部门重新申报价格。
对于药品采购招标缺少了物价审核的硬性条件,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一位女士称,不是很清楚相关情况。浙江维康医药杭州办事处的李主任也坚称不知情,要记者静等调查结果。
记者数次联系了省市药品招标办主任李芸,均没有成功,招标办的工作人员拒绝提供其他联系方法。招标办还表示,要了解绞股蓝总甙片招投标情况,到其他部门咨询去。
记者辗转从一位知情的物价官员那里得知,杭州市在2003年就开始实行药品联合招标了,每年一次。2005年度浙江省和杭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宏大,从2004年底开始筹备,评标、议价、竞价时间历时两个月。各部门派出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药品最高市场限价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有1.09万余个品种规格中标。
该匿名官员说,当时浙江维康提供的是2001年的企业自主定价45元的材料。而2001年6月1日起,绞股蓝总甙片已进入政府定价目录,即没有物价部门的核准,是不能参加招投标的。而有关部门却忽视了这个情况,可能认为绞股蓝总甙片药商出价为32元,已经挤出很多水分了,没有考虑到该药价本身就是未经批准的虚高价(参照物不准)问题。
明降暗升有玄机 利益共同体共托药价
对有关规定为何视而不见?业内人士指出,药价明降暗升,负责采购招标的部门似乎也是既得利益者。
记者是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八楼找到招标办的。要不是门口悬挂着一块“浙江省和杭州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的铜牌,记者还怀疑走错了地方。
一位过路的医生笑着对记者说,“招标办的办公室是医院的,电话是医院的分机,连招标办主任李芸也是市一医院的药房主任。”
招标办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坦承,在招标办里办公的都是各医院的组成人员。
按照药品采购招标的相关规定,采购招标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2005年浙江省市药品联合招标的代理机构是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发布、投标资格审查等行为,均由海虹药通代为行使。
“要中标,首先要通过中介这个门槛,不少企业在这里也是下了本钱的。”杭州某著名医药公司医药代表感叹,“像绞股蓝总甙片,基本的资格都不具备,怎么能挤进招标队伍?”
中介还意味着要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越高,代理机构收入就越丰厚。据了解,2004年药品采购招投标中,华东医药公司中标1.6亿元,支付的服务费有90万元之巨。
药品价格越高,相应地医院利润也就越大。浙江省物价局规定的药品加价政策,分了七个档次,5至10元的,可加价30%,30至60元的,可加价20%。一瓶绞股蓝总甙片(20mg×80片)如果中标价为6.45元,市场最高价不超过10元,医院利润只有1.935元,最多3.49元,要以32元计,利润为6.4元。而市场最高价又是所谓的45元,利润在13元以下都算是合法合理的。
“由于医院等利益共同体在药品采购中的强势地位,高价‘绞股蓝总甙片’中标,说明招投标可能也是流于形式。”医药代表们普遍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