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蘑菇夺命案判决 李惠利医院赔偿原告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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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9日 11:20:2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2年,湖南中南大学黄赛超教授及其两名儿子在宁波误食毒蘑菇后,惨遭家庭变故,一家连失两命。悲剧发生后,教授的家人将当初诊治他们的李惠利医院告上法庭,以诊治存在过错为由索赔损失。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一审判决,判决李惠利医院赔偿原告21万余元。
误食毒菇致两死一伤
2002年8月15日,黄赛超父子3人因误食从天童森林公园采集的毒蘑菇,接连出现中毒症状,后被送入李惠利医院急救。8月17日,黄赛超教授及其正在俄罗斯圣彼得堡攻读博士的小儿子黄海帆相继身亡,黄赛超教授的大儿子、留美生物学博士黄海宁的健康也遭受严重损害。
黄海宁博士事后对毒蘑菇进行了研究,终于找到了与这种毒蘑菇有着相似致病机制的蘑菇家族:一种来自法国的俗称油口菇的“致命小天使”。据一名法国学者的研究结果,人食用油口菇后会患上一种叫横纹肌溶解的疾病,特征是肌肉细胞断裂,最后造成肾脏及其他器官衰竭。比较家人中毒症状,黄海宁推断,当初夺去亲人性命的应该是这种毒蘑菇家族。
家属状告李惠利医院
在追查“元凶”的同时,2003年4月,黄海宁以及其爷爷、母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李惠利医院在诊治黄赛超父子3人时,从急诊开始用药到住院用药,均违反了食蕈中毒的抢救治疗原则,出现工作错误后,李惠利医院不但不承认,反而篡改病历加以掩盖。据此,原告向李惠利医院索赔64万余元。
2004年4月,宁波市中院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由于医疗官司的特殊性,此案还请了两名陪审员,均为来自医疗界的专家。双方在庭上辩论激烈,互不相让。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胡珊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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