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扎实,效益显著。
通过多年来的努力,特别是近五年来的发展,我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打下厚实的基础,保护体系日臻完善,展览展示体系基本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
1.保护体系日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卓有成效。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加大,保护层级提高,保护范围得到明显拓展。全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62余处,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104、103、731处;文物保护点2万余处,其中第三次全省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新登记7649处。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8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2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区)78个,其中,“九五”以后新增的包括8个名镇名村和3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
“十五”期间,我省在加快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记录档案的建立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等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大了文物抢救修缮和环境整治力度。2001年至2005年,全省共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750个,累计维修面积达55万余平方米,投入资金17114.2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维修项目186处,省级补助经费5050万元。省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补助经费也从“十五”初的每年400余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每年2500万元。
杭州、绍兴等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多方筹措资金,进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杭州市全面完成西湖综合保护工程,绍兴市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政府和居民共同出资整治历史文化街区的新路子。省财政设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也从2001年的每年30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每年600万元。
2003年,西塘、乌镇、南浔等浙北三镇和绍兴仓桥直街分别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二、三等奖;2005年,庆元廊桥保护项目又荣获一等奖。
2.大遗址保护与考古工作成果累累,有关我省历史文化内涵的认识大为拓展。
“十五”期间,我省大遗址保护工作以良渚遗址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为标志,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省、市、县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普遍加大了对基本建设、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较好地实现了地下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的双赢局面。
2001年至今,我省以配合交通设施、水利枢纽和城市建设等基本建设为主,结合科学研究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共完成发掘项目100余个,累计发掘面积约10万余平方米。2002年底,考古工作者在安吉、长兴等地发现旧石器时代遗址31处,不仅一举填补了我省旧石器考古的空白,而且将我省有人类活动的历史上推到了至少10万年以前。2004年,以萧山跨湖桥遗址命名的跨湖桥文化被考古界正式确认,将我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从河姆渡的7000年以前提早到了距今8000年。2004年下半年和2005年,嵊州小黄山、浦江上山等遗址的惊人发现,再一次将我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上溯到了近万年以前。
由于一系列的重要发现和突出的工作成果,“十五”期间,我省考古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良渚遗址、河姆渡遗址和龙泉窑遗址入选20世纪中国百大考古新发现,7项考古发掘被评为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我省因此成为获此殊荣最多的省份,2001年一年,更有4项考古发掘同时获评,盛况空前。另外,还有3项考古发掘获国家田野考古奖,10余部大型考古发掘报告相继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