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宁波打工啊?”昨天,33岁的马超俊在湖北老家的电话那头对记者哀叹道,一旁有孩子嘻嘻哈哈的笑声,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超俊先后6次被警方抓获,理由都是一个:他是网上通缉的逃犯。原因早已查明:因为警方疏忽,将他当成犯下重罪的马超军,并将他的照片、名字及相关资料上网。
虽然马超俊每次都能证明自己不是逃犯,并最终被放出来,但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担心又要进去“交代问题”呢?
老实人莫名其妙多次被抓
马超俊第一次被抓是在2004年8月12日,到宁波打工,在杭州火车站转车时,被民警抓了起来。民警问他:“你抢了多少辆摩托车?”他感到莫名其妙,辩称自己无辜。5小时后马超俊被释放,警方表示抱歉后并没对他说明理由。
同年11月11日,马超俊再次到宁波打工,在宁波火车站又被民警抓住,留置数小时后被放行。
之后,他在宁波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没想到,2005年1月25日,正在上班的马超俊被派出所抓走,之后很快又被放出。回到公司后,老板称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将他开除,他只好回到老家。
因为频繁被抓,妻子也怀疑马超俊在外面干了坏事,村民也议论纷纷。由于家里没有责任田,一家五口全靠他打工挣钱维持,而他又不能外出,妻子频频和他吵架,最后闹到要离婚。
有了警方“证明”还是被抓
经热心人提醒,今年2月,马超俊跑到老家枣阳市七方派出所,询问被抓原因。民警告诉他,与他同村同组的马超军犯下抢劫杀人重罪,被警方通缉。但在上网时,警方误将他的照片、名字及相关资料上网。20日,所长告诉马超俊,他的名字及照片已从网上撤了。
2月21日,放下心来的马超俊再次出发,想去宁波打工,可在襄樊火车站又被民警抓起来并关进看守所。22日下午,七方派出所民警将他接回。为此,马超俊频频到枣阳市公安局反映情况。3月8日,枣阳刑警大队为他开了一份“证明”,称他不是网上逃犯,已于今年2月将其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撤除。
4月12日,马超俊再次外出打工,在襄樊火车站又被拦下。幸运的是,他遇到上次的办案民警,且口袋里还装有“证明”,被放行。
马超俊到达宁波火车站后,再次被民警抓住。民警不相信他手中的“证明”,打电话到枣阳刑警大队核实。3小时后,马超俊被放行。见仍然无法到宁波打工,马超俊不敢逗留,只好改乘长途客车回老家。
换张身份证能否改变命运?
据湖北当地媒体报道,马超俊先后多次为此事找到枣阳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均称马超俊无辜,对表示其遭遇深表同情,并已责令相关单位彻底纠正。
当地警方还解释说,从今年3月开始,全国公安网启用新网,马超俊的相关资料已被从中撤除。但让人头疼的是,旧网资料不能彻底删除,办案时还可作参考。外地警方在查逃犯时参考旧网信息,故马超俊会再次被抓。
对于马超俊不能外出打工的遭遇,警方称,他们正积极研究相关办法解决。因马超俊的真实出生年份应为1973年,而原身份证为1971年。他们拟考虑为马超俊办理新的身份证,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