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非住宅类酒店式公寓:全额营业税获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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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26日 07:02: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二手市场中,普通住宅交易因“5年征税时限”等因素而颓势不改,与此同时,杭州的买卖双方意外发现,酒店式公寓的买卖,即便不满5年,营业税也只需按差额缴纳。
浙江信义(杭州)华庭店店长方琛琳就此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根据产权证上的物业性质,酒店式公寓分为70年产权的住宅类和50年产权的非住宅类。如果是非住宅类酒店式公寓,即便不满5年,营业税也只需按差额缴纳就可以了。”
“比如A先生的酒店式公寓以80万元吸纳,现在以100万元抛售,如果是住宅性质的,5年内转手就要缴纳5.55万元的全额营业税;如果是写字楼性质的,不足5年转让也仅需缴纳1.11万元的差额营业税,即(100-80)万元×5.55%=1.11万元。”杭州另一位房产经纪人吴小姐支持了上述观点。
杭州市农税中心相关人士也对记者解释说,“国六条”细则中规定的“5年内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仅是针对住宅性质房源,而酒店式公寓这类物业大多是写字楼性质物业。所以,这类房源交易还是按照老政策执行,按差额的5.55%来缴纳。
方琛琳还告诉记者,最近非住宅类酒店式公寓的成交还是比较理想的。
而这一政策对于酒店式公寓是个绝对利好消息吗?业内部分人士却不赞同该说法。
美联物业(上海)高级物业顾问修德顺对记者表示:“不可小觑税负。非住宅类酒店式公寓还需要缴纳高额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3%的契税,而且不管过了多少年,始终要按差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足14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要缴纳1.5%的契税,超过5年时限后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了。因此,非住宅类酒店式公寓所需要支付的总费用不一定就比普通住宅低。”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叶国靖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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