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温州市协议离婚有三千多对 为五年来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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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28日 15:51:4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简化的离婚手续和日益理性的婚姻态度,让越来越多要离婚的夫妻,选择在婚姻登记机构而不是法院静悄悄地分手。温州市民政局昨天发布上半年全市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的人数。数据显示,截至本月15日,温州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1226对,离婚登记3347对,其中离婚登记人数同比增长10%左右,为五年来新高。
按照200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我国公民只需提供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由双方共同签署、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的离婚协议书,即可依法办理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登记。今年30多岁的李女士说,因感情破裂,她上周刚与前夫在区民政局办了离婚登记,由于都有工作和固定收入,分手时双方很友好。
温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陈光富说,从各县(市、区)登记窗口反馈的情况看,像李女士这样经过协商后抱着好聚好散的想法,心平气和地办离婚的当事人如今越来越多。过去那种在登记机构大吵大闹、争执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的现象越来越少。
据统计显示,自2001年以来,温州市协议离婚人数呈明显的递增趋势,2004年出现大幅增长。这是因为温州人对待婚姻的态度越来越草率吗?陈光富说,这恰恰说明市民日益注重追求婚姻质量,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日趋理性。同时,2003年10月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大大简化离婚手续,更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无争议的夫妻不再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这也导致协议离婚人数的增多。另一方面,在逐年攀升的离婚数据中,也存在一定比例低年龄、短婚龄的离婚当事人。这与温州市结婚登记人口年龄结构相对偏轻有关,年轻的婚姻当事双方在出现摩擦时更会轻易选择离婚。
在结婚登记方面,今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同比虽有所上升,但依然保持在每年登记结婚者占同期人口数1%这样一个稳定的自然态势。同时,由于婚姻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办理社会事务中需要婚姻关系证明的场合增多,补办婚姻证件及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数量也有所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市补办婚姻证书数4588件,比去年略增;上半年全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约1.2万件,而去年全年仅1.7万件左右。
来源:
温州网-温州日报
作者:
潘秀慧 蒋巍峰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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