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缴纳工伤保险费。粗略测算,单位为一名职工一年缴80元左右。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这一费率略低于企业缴费标准,因为相对于企业来说,事业单位发生工伤的概率较低。但工伤保险费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后将视情况上浮或下调。
若事业单位雇用的临时工发生工伤,同样有资格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关键是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
上下班遇车祸算工伤,酗酒自残不能算
7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种情形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这3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新老政策这样衔接
新政策《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6年6月12日起施行。
对2005年12月29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至今仍未处理的,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由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认定和支付费用。
2005年12月29日到2006年6月12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申请时限、认定程序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用人单位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