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反商业贿赂工作初战告捷。据初步统计,从今年4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温州市已查办87件案件,涉案金额达3800余万元,其中查处的多起教育辅助材料发行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颇受关注。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4月,温州市出台《温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和80多个市直部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相应机构,一批案件得到严肃查处,长效机制建设已经启动,反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温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于6月16日对温州市某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在销售图书的过程中,为瑞安市某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费”和“发行服务费”,涉嫌商业贿赂,涉案金额达394万元。
温州市工商局调查发现市某教学服务部在2004年至2006年3月期间,在发行和销售教学参考资料过程中,分别以捐助费的名义支付给某教研机构50万元,以发行劳务费的名义支付给该教研机构27.57万元、支付给该教研机构员工11.69万元、支付给基层发行单位和个人9.9万元,总涉案金额达104万余元。
苍南县工商局立案查处了浙江全新课程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在推销书本过程中向有关学区支付劳务费,涉案金额达216.7万余元;苍南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向征订教辅用书学校支付回扣。
今年4月开始,文成县工商局经调查发现文成县新华书店以手续费、劳务费、宣传费的形式记入营业费用之中的款项实质上是给各学校和教育局采购课本的回扣,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现工商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平阳县工商局查处该县新华书店账外支付回扣案件,立案1件,查出以“劳务费”等名义回扣资金1.2万余元,涉案非法经营金额120多万元。
此外,龙湾区、乐清市、永嘉县和泰顺县的有关部门也查处了有关教育辅助材料发行案件。
据悉,下一阶段温州市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教育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办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要查处执法违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以及国有资产监管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