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死刑犯上诉案备受关注 周祖豹被杀案终审目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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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1日 15: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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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王伟坚、屠金安分别出资95万元,与周祖豹等人合资创办了北京大红门辅料市场。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出现分歧而分道扬镳。王伟坚、屠金安两人退出后,在退还股金问题上,与周祖豹产生尖锐矛盾。王伟坚、屠金安曾诉诸法院,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1998年11月,王伟坚、屠金安遇见乐清老乡、在北京大红门“浙江村”一带黑道上颇有名气的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与杨金富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让杨金富以股东的名义到周祖豹处讨要投资款。1999年11月10日凌晨6时,杨金富带领杨国富、朱智金、吴银富等12名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闯入已改名的祖豹市场,用鱼叉、灭火器等凶器致市场副总经理、周祖豹的侄子周建波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2年11月,杨金富打电话给屠金安,提出由其组织实施杀害周祖豹,事后让王伟坚、屠金安付给其报酬50万元。随后,杨金富向王伟坚索取10万元。2003年2月12日上午,杨金富等人持刀将周祖豹捅死。
2004年7月22日,温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了这起富商遇害案,并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杨金富执行死刑,其兄弟杨加富被判死缓;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余存军、朱智金、林玉薇、杨瑶信,因分别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期。
2005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依照我国刑诉法有关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2005年7月7日,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2005年8月12日,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杨金富、王伟坚被判死刑,屠金安被判死缓。随后,杨金富、王伟坚等人提起上诉。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潘贤群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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