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保安要求交1元钱 这“进门费”能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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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21日 15:43: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湖北籍读者陈先生来电:为客户安装橱柜,进小区时被保安拦住,要求交1元钱的进门管理费,不给不让进小区。
记者核实:陈先生在温务工已有8年时间,一直从事橱柜安装、检修,目前在市区新城一家具公司上班。因公司与位于市区楠溪江路的国际花园一住户有工程合约,他去过该小区好几次,但前几天遇到的一件事让陈先生挺纳闷的。
17日下午2时许,应国际花园的客户要求检修橱具,陈先生背了工具来到该处,像往常一样在出入簿上登记好后,不料被小区保安拦下,要收取1元钱的管理费。他觉得不可思议,之前已多次出入该小区,从未被收取什么管理费,便向保安询问原因,保安称从现在开始对外来人员一律收取管理费。无奈之下,他只好电话通知客户,通过客户的“面子”,保安才予以放行。18日上午,陈先生和他同事骑自行车来到该小区,又被要求收取管理费,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给了2元管理费,并拿到一张“今收到××无出入证管理费2元”的收据。
温州惠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际花园管理处的一位李姓管理人员解释,小区内有新住户在装修,进出的装修人员多而杂,造成一些住户投诉,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因此,物业才制订出有关规定,要求进出该小区务工的装修人员办理暂时出入证,连同工本费及押金在内共20元,其中15元的押金是可以退还的。以进出小区三次为准,如果超出三次就必须办理出入证,不办理的话进入该小区必须交1元钱管理费。
对此,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称,物价部门对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收费是有规定的,但是对进入小区的装修工人要被收取管理费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这种做法不合理,属物业的擅自行为,缺乏收费依据。
鹿城区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的潘姓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办理暂时出入证,是为了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可以理解。但如果装修工人不再使用该出入证时,物业公司一定要退还押金,否则构成侵权。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对装修工人收取1元钱管理费是不合理的,现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停止收费。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王晓秋
编辑:
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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